
“何患無辭”是一個漢語成語,通常與“欲加之罪”連用,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自《左傳·僖公十年》:“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背景:晉惠公即位後,為鞏固權力,欲殺大臣裡克,裡克質問:“沒有我廢黜前君,您怎能上位?如今要強加罪名,難道還怕找不到借口嗎?”(詳細描述了這一曆史事件)。
提到該成語強調“真誠态度”,但此解釋與權威來源不符,建議以《左傳》原意及主流詞典釋義為準。
《何患無辭》這個詞是形容人具有充分的理由或托辭來解釋或辯解自己的行為。它表達了一個人可以找到理由來做任何事情的意思。
《何患無辭》的拆分部首是“言”,單字拆分為“亻”、“讠”。整個詞的總筆畫數為15畫。
《何患無辭》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明代李時中的《二刻拍案驚奇》中。李時中在書中寫道:“即使當真未能實行,那也何患無辭哉?”有了這句話後,人們逐漸将它作為一個成語來使用。
《何患無辭》的繁體字為《何憾無辭》。
古時候,《何患無辭》的漢字寫法略有不同。其中“何”字寫作“何”中間有一個“口”字形,表示“什麼”、“怎麼”之意。而“患”字則寫作“患”中間有一個“心”字形,表示“擔心”、“憂慮”之意。整個詞片語的寫法更加貼近表達,直觀的展示出其真實含義。
1. 他的理由雖然站不住腳,但他總能找到一條何患無辭的托辭。
2. 他在工作中總是能夠找到一個何患無辭的借口來逃避責任。
3. 自從學會了何患無辭,他變得更加善于辯解自己的行為。
1. 無辭可謝:沒有任何理由或托辭可以表達感謝之意。
2. 辭而不遺:離開或離去而沒有遺留下來任何言辭。
3. 忘無辭:沒有任何理由或托辭可遺忘之事。
1. 任意托詞
2. 隨便找理由
3. 無所顧忌
1. 心甘情願
2. 毫不推辭
3. 充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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