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題本上奏。《清會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由吏部繕履歷清單具題,候旨定奪。”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三:“自 天成 至 殺虎口 八站,每站應設馬八十六匹……查 殺虎口 一站,先經臣部具題撤去,其餘七站,俱設額馬五十匹在案。”
(2).指申報朝廷的題本。《紅樓夢》第一百回:“且說 薛姨媽 為着 薛蟠 這件人命官司,各衙門内不知花了多少銀錢,才定了誤殺具題。”
“具題”是古代公文術語,主要用于明清時期的行政流程,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題本上奏(動詞性用法)
指官員通過正式的題本(一種官方文書格式)向朝廷呈報事項。例如:
申報朝廷的題本(名詞性用法)
特指已提交的官方題本文書本身。例如:
補充說明:
“具題”反映了古代官僚體系的文書制度,強調流程規範與層級審批。其使用需符合特定格式和程式,常見于官員任免、案件審理等場景。需注意,“具題”與“奏本”略有區别,前者多用于常規政務,後者則涉及機密或緊急事務。
《具題》這個詞是中文詞彙,指的是根據題目或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或答案。
《具題》的拆分部首是具(jù)和題(tí),其中“具”的部首是⺇,“題”的部首是⺆。
《具題》的總筆畫數為14畫。
《具題》源于古代的文化習慣,特指在文學、詩詞、文章等創作過程中按照特定的要求給出材料或回答問題。
《具題》的繁體形式為「具題」。
古時候漢字寫法通常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具題》可以寫作「具題」或「具題」。
1. 老師給出了一個具題,請同學們根據提供的材料寫一篇短文。
2. 這道數學題是一個具題,你需要用到四則運算。
1. 具體:涵蓋完整細節的,具備确切信息的。
2. 題目:給出要回答或解決的問題。
具備、帶着、攜帶、提供
空白、空無一物、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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