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因生活所迫而出賣6*自6*己的兒女。《石點頭·盧夢仙江上尋妻》:“況且如此荒年,那家不賣男鬻女來度命。”《石點頭·王本立天涯求父》:“莫説鷄犬不留,那怕你賣男鬻女,總是有田産的人,少不得直弄得燈盡油乾。”亦作“ 賣兒鬻女 ”。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六章:“ 洛陽 饑民賣兒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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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男鬻女是漢語中的一個成語,指因生活極度貧困而被迫出賣子女的悲慘行為,多用于描述舊社會底層人民在災荒或壓迫下的生存困境。該詞由“賣”“鬻”二字構成,均含“售賣”之意,結合“男”“女”代指子女,整體強調被迫骨肉分離的無奈與殘酷。
基本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賣男鬻女”意為“因貧困無法生存,被迫出賣自己的兒女”。其核心語義指向因經濟崩潰導緻的家庭倫理悲劇,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對災荒、戰亂或苛政的記載。
語源分析
該成語的構成可追溯至古代漢語中的單字用法:“賣”指交易財物,“鬻”為書面語中的“售賣”,兩者同義疊加,強化行為被迫性;“男”“女”則泛指子女,反映古代重男輕女觀念下對家庭成員的統稱。類似表述可見于《漢書·食貨志》“饑民賣鬻子孫”的記載。
用法與語境
現代漢語中,“賣男鬻女”多用于批判性語境,如描述封建社會剝削制度(例如:“苛捐雜稅迫使百姓賣男鬻女”),或借古喻今警示社會不公現象。需注意其情感色彩強烈,通常不適用于中性叙述。
社會文化關聯
據《中國社會史綱》研究,該現象在明清災荒時期尤為突出,成為社會動蕩的标志之一。其背後折射出古代社會保障缺失、階級矛盾激化等深層問題,具有曆史學與社會學的雙重研究價值。
“賣男鬻女”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mài nán yù nǚ,其核心含義是因生活極度貧困,被迫出賣自己的兒女,反映了古代社會底層人民在災荒或戰亂中的悲慘境遇。
基本含義
成語字面指“賣掉兒子和女兒”,特指在饑荒、賦稅繁重等極端困境下,父母為求生計不得不将子女當作商品出售的行為。這一行為帶有強烈的貶義色彩,揭示了社會動蕩時期的人性苦難。
出處與背景
出自明代天然癡叟的《石點頭·盧夢仙江上尋妻》:“況且如此荒年,那家不賣男鬻女來度命。”。古代文獻中常用此詞描述災年或苛政下百姓的生存掙紮。
用法與結構
近義與反義
延伸解讀
部分資料提到該成語可能隱喻“将人當作商品交易”,但結合權威出處,其核心仍聚焦于生存壓力下的被迫行為,而非泛指人口販賣。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的文學背景,可參考《石點頭》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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