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和國的并稱。 漢 初,兼采封建及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郡直屬中央,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 南北朝 仍沿郡、國并置之制,至 隋 始廢國存郡。後亦以“郡國”泛指地方行政區劃。《史記·酷吏列傳》:“上乃拜 成 為關都尉。歲餘, 關東 吏隸郡國出入關者,號曰‘寧見乳虎,無值 寧成 之怒。’”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勉學》:“夫學者貴能博聞也。郡國山川,官位姓族,衣服飲食,器皿制度,皆欲根尋,得其原本。” 唐 元稹 《夏陽縣令陸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銘》:“當 乾元 、 廣德 之間,郡國多事。” 清 劉逢源 《郭泰》詩:“博帶雍容七尺身,遨遊郡國擅人倫。”
"郡國"是中國古代特有的行政區劃制度,指郡縣與諸侯封國并行的治理體系。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西周分封制與秦代郡縣制的結合,至漢代發展為成熟的"郡國并行制"。《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郡和國的并稱,漢初兼采封建與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
該制度包含兩大核心要素:
從職能劃分看,郡國制度呈現雙重特征:
該制度在漢武帝時期達到鼎盛,通過《附益法》等政策削弱諸侯實力,最終實現"強幹弱枝"的中央集權目标。至東漢末年,隨着州牧權力擴張,郡國制逐漸瓦解(來源:《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秦漢卷》)。
“郡國”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背景:
“郡國”是郡和封國(諸侯國)的并稱,源于漢代初期實行的行政區劃制度。漢朝在地方管理上采取“郡縣制”與“分封制”結合的方式:
後世常以“郡國”泛指地方行政區劃,或代指地方政權及官員。例如《史記》中“郡國”多指地方行政單位。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制度細節,可參考《漢書·地理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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