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陪嫁的田産。《元典章·戶部四·夫亡》:“隨嫁奩田等物,今後應嫁婦人,不問生前離異,夫死寡居,但欲再適他人,其隨嫁粧奩原財産等物,一聽前夫之家為主,并不許似前搬取隨身。” 魯迅 《華蓋集續編·不是信》:“我祖宗沒有遺産,老婆沒有奁田,文章又不值錢,隻好以此暫且糊口。”
“奁田”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一種傳統習俗,具體含義及相關信息如下:
奁田(拼音:lián tián)指女子出嫁時,娘家作為嫁妝陪送的田産。其核心意義是以田地作為女兒婚姻的附屬財産,既體現家族經濟支持,也反映古代社會對女性財産權的特殊安排。
經濟保障作用
奁田為女性在夫家提供了一定的經濟獨立性。例如《元典章·戶部四》提到:“隨嫁奩田等物……一聽前夫之家為主”,表明這類田産的歸屬權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受夫家控制,但也說明其作為婚後生活保障的原始意圖。
社會文化意義
古代婚姻講究“門當戶對”,奁田不僅是物質贈予,更是家族地位的象征。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曾提到“老婆沒有奁田”,側面反映這一習俗在近代仍有一定影響。
奁田作為封建社會的産物,隨着土地制度變革和女性地位提升逐漸消失,但仍是研究古代婚姻經濟關系的重要切入點。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制度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元典章》等史料,或結合網頁提供的擴展成語進行文化關聯分析。
奁田是一個中國漢字詞語,有着豐富的含義。它主要指代一種古代的土地制度,也可以用來表示一個農村的地名。
奁田的拆分部首是「田」,拆分筆畫是9畫。
奁田是由「奁」和「田」兩個漢字組合而成。其中,「奁」是一個獨立的漢字,表示提着東西走;「田」則是一個常見的漢字,指田地。在繁體中,奁田的寫法保持不變。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奁田在古代常用的字體中,「奁」是單獨的一個字,形狀與現代相似;「田」的寫法也有些許不同,筆畫結構相對簡單。
1. 在古代農村社會,奁田制度起到了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作用。
2. 我們家的祖先曾經在奁田地上耕種過幾代。
1. 奁田制度
2. 奁田地
3. 奁田農民
1. 田契
2. 宅田
1. 公田
2. 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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