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鬥第四星星神名。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諾臯記上》:“北鬥魁第一星神名曰執陰,第二星曰葉詣,第三星曰視金,第四星曰拒理。”
"拒理"在現代漢語中屬于古語詞或方言用法,其核心含義指"依據道理進行反駁或推辭"。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該詞由"拒"(拒絕)與"理"(道理)兩個語素構成複合動詞,具體包含三層含義:
據理反駁:指依據公理、道義對不當要求進行駁斥。如《清史稿》記載的"禦史據理力争"即屬此類用法。
合理推辭:表示基于正當理由的婉拒,常見于古代公文用語。《古代漢語詞典》中收錄的"以病拒理"即指因病理性推辭。
法理抗辯:在法律語境中特指依據律例條文提出抗辯,明代《刑律疏議》載有"罪人拒理不服"的司法表述。
該詞的現代使用多見于學術論著中對古代文獻的引述,日常生活已較少使用。需要特别注意其與近義詞"據理力争"的區别:前者側重反駁行為本身,後者強調堅持立場的過程。
“拒理”是一個較為冷僻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拒理指北鬥七星中第四顆星的星神名稱。這一說法源自唐代段成式所著的志怪小說《酉陽雜俎·諾臯記上》,其中記載北鬥七星各星對應的神名:第一星為“執陰”,第二星為“葉詣”,第三星為“視金”,第四星即“拒理”。
北鬥七星在古代天文學和神話中具有重要地位,常被賦予神格化名稱。例如《史記·天官書》中将北鬥視為“天帝之車”,而《酉陽雜俎》則進一步細化各星神名,體現唐代對天文與神祇的融合想象。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化讨論中。需注意與“據理力争”“無理取鬧”等常見詞彙區分,避免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北鬥七星的其他星神名或唐代志怪文學,可參考《酉陽雜俎》原文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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