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斗第四星星神名。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诺皋记上》:“北斗魁第一星神名曰执阴,第二星曰叶诣,第三星曰视金,第四星曰拒理。”
"拒理"在现代汉语中属于古语词或方言用法,其核心含义指"依据道理进行反驳或推辞"。根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该词由"拒"(拒绝)与"理"(道理)两个语素构成复合动词,具体包含三层含义:
据理反驳:指依据公理、道义对不当要求进行驳斥。如《清史稿》记载的"御史据理力争"即属此类用法。
合理推辞:表示基于正当理由的婉拒,常见于古代公文用语。《古代汉语词典》中收录的"以病拒理"即指因病理性推辞。
法理抗辩:在法律语境中特指依据律例条文提出抗辩,明代《刑律疏议》载有"罪人拒理不服"的司法表述。
该词的现代使用多见于学术论著中对古代文献的引述,日常生活已较少使用。需要特别注意其与近义词"据理力争"的区别:前者侧重反驳行为本身,后者强调坚持立场的过程。
“拒理”是一个较为冷僻的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拒理指北斗七星中第四颗星的星神名称。这一说法源自唐代段成式所著的志怪小说《酉阳杂俎·诺皋记上》,其中记载北斗七星各星对应的神名:第一星为“执阴”,第二星为“叶诣”,第三星为“视金”,第四星即“拒理”。
北斗七星在古代天文学和神话中具有重要地位,常被赋予神格化名称。例如《史记·天官书》中将北斗视为“天帝之车”,而《酉阳杂俎》则进一步细化各星神名,体现唐代对天文与神祇的融合想象。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化讨论中。需注意与“据理力争”“无理取闹”等常见词汇区分,避免混淆。
如需进一步了解北斗七星的其他星神名或唐代志怪文学,可参考《酉阳杂俎》原文或相关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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