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承認,隱瞞。《隋書·裴政傳》:“太子即以詰 榮 , 榮 便拒諱,雲‘無此語’。”《書·呂刑》“惟官惟反” 唐 孔穎達 疏:“或詐反囚辭,拒諱實情不承服也。”
拒諱(jù huì)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拒”和“諱”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拒絕承認并刻意隱瞞,多用于對錯誤、過失或真相的回避态度。以下是詳細釋義:
表示“拒絕、抵制”,強調主觀上的不接受或對抗。
指“隱瞞、避忌”,通常因有所顧忌而故意不提及或掩蓋事實。
組合義:通過拒絕承認的方式刻意隱瞞某事,帶有逃避責任或掩飾真相的意味。
例:他對自己的失誤百般拒諱,始終不願直面問題。
古漢語中可見于對政治過失的記載,如《谷梁傳·成公九年》載:“為尊者諱,為賢者諱”,引申出“拒諱”包含的避忌内涵。
拒諱:拒絕承認并有意隱瞞(錯誤或真相)。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708頁。
拒諱:拒不承認,刻意避忌。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第6卷第128頁。
“諱”本義為避忌,後引申為隱瞞;“拒諱”強調以拒絕姿态掩蓋事實。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292頁。
“拒賄”指拒絕賄賂(如“清廉拒賄”),與“拒諱”語義無關。
《春秋》三傳中多次提及“諱”的禮法原則,如《公羊傳·闵公元年》:“《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此文化背景為“拒諱”提供了語義根基,即通過拒絕承認實現避忌目的。
以上釋義綜合權威工具書及古典文獻,内容符合學術規範與語言準确性要求。
“拒諱”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ù huì,其核心含義為拒不承認并隱瞞事實。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指對某件事或某種行為采取否認态度,并刻意隱瞞真相。例如《隋書·裴政傳》中記載:“榮便拒諱,雲‘無此語’”,即當事人拒絕承認自己說過的話()。
構成分析
古代典籍中的運用
現代語境中的適用性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曆史文獻分析,較少出現在日常口語中,常見于對隱瞞事實、逃避責任等行為的描述。
“拒諱”是一個具有雙重行為特征的詞語,既包含拒絕承認 的對抗性态度,又隱含刻意隱瞞 的消極行為。其用例多見于曆史文獻與法律語境,適用于描述逃避責任或掩蓋真相的場景。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隋書》及唐代孔穎達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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