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承认,隐瞒。《隋书·裴政传》:“太子即以詰 荣 , 荣 便拒讳,云‘无此语’。”《书·吕刑》“惟官惟反” 唐 孔颖达 疏:“或诈反囚辞,拒讳实情不承服也。”
拒讳(jù huì)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拒”和“讳”两个语素构成,其核心含义指拒绝承认并刻意隐瞒,多用于对错误、过失或真相的回避态度。以下是详细释义:
表示“拒绝、抵制”,强调主观上的不接受或对抗。
指“隐瞒、避忌”,通常因有所顾忌而故意不提及或掩盖事实。
组合义:通过拒绝承认的方式刻意隐瞒某事,带有逃避责任或掩饰真相的意味。
例:他对自己的失误百般拒讳,始终不愿直面问题。
古汉语中可见于对政治过失的记载,如《谷梁传·成公九年》载:“为尊者讳,为贤者讳”,引申出“拒讳”包含的避忌内涵。
拒讳:拒绝承认并有意隐瞒(错误或真相)。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708页。
拒讳:拒不承认,刻意避忌。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第6卷第128页。
“讳”本义为避忌,后引申为隐瞒;“拒讳”强调以拒绝姿态掩盖事实。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92页。
“拒贿”指拒绝贿赂(如“清廉拒贿”),与“拒讳”语义无关。
《春秋》三传中多次提及“讳”的礼法原则,如《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此文化背景为“拒讳”提供了语义根基,即通过拒绝承认实现避忌目的。
以上释义综合权威工具书及古典文献,内容符合学术规范与语言准确性要求。
“拒讳”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ù huì,其核心含义为拒不承认并隐瞒事实。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析:
基本含义
指对某件事或某种行为采取否认态度,并刻意隐瞒真相。例如《隋书·裴政传》中记载:“荣便拒讳,云‘无此语’”,即当事人拒绝承认自己说过的话()。
构成分析
古代典籍中的运用
现代语境中的适用性
该词多用于书面语或历史文献分析,较少出现在日常口语中,常见于对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等行为的描述。
“拒讳”是一个具有双重行为特征的词语,既包含拒绝承认 的对抗性态度,又隐含刻意隐瞒 的消极行为。其用例多见于历史文献与法律语境,适用于描述逃避责任或掩盖真相的场景。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隋书》及唐代孔颖达的注疏()。
鹌子羹剥葱八十孩儿鄙薄不周延穿帮逮讯单介迭料地主端面方面大耳風霜鼓乱荷润煌荧荒原毁车恢漫稽城稽度节将阄戏闿悦连緜字僚品瓴甋流比柳下惠螺号鹿皮巾面若死灰明世南山闹盈盈内在关系辟胁酦醅气涌如山全天候躯骨渠梁散樗上身山居失望説明书填沟壑通圮头梢秃襟外江辋川图亡归吴宫燕五柳先生五衰心斗心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