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免征賦稅。閣,通“ 擱 ”。《宋史·道學傳四·黃灏》:“言者罪其專,移居 筠州 ,已而寝謫命,止削兩秩,而從其蠲閣之請。”《續資治通鑒·宋神宗元豐四年》:“天下二稅,有司檢放災傷,執守謬例,每歲僥倖而免者,無慮三二百萬,其餘水旱蠲閣,類多失實。”
蠲閣(juān gé)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較少使用,其含義需從構詞和古籍用例中解析:
蠲(juān)
閣(gé)
「蠲閣」為同義複合詞,強調雙重免除或暫停:
免除并暫停(賦稅、債務等):
常見于古代政令文書,指因災荒、戰亂等臨時減免稅賦或債務。
例:《宋史·食貨志》載南宋诏令:「被災州縣,夏稅蠲閣。」(受災州縣夏季賦稅減免并暫停征收)。
來源:《宋史》《中國曆史大辭典》
廣義引申:
可指對責任、義務的暫時解除,但此用法罕見。
《資治通鑒》(唐紀):
「河北水潦,貸種蠲閣。」(河北水災,借貸糧種可減免并緩征)。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資治通鑒》
《文獻通考·田賦考》:
記載元代「歲饑則田租蠲閣」,指災年田租減免停收。
來源:《文獻通考》
「蠲免」(免除)、「停閣」(暫停),但「蠲閣」更強調雙重動作。
現僅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本,日常用語已被「減免」「緩征」等替代。
「蠲閣」屬古代行政術語,核心義為因特殊原因(如災害)對賦稅或債務的免除與暫停征收,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字源參考(字形演變):
來源:《說文解字》《古文字譜系疏證》
“蠲閣”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蠲閣(拼音:juān gé)指免征賦稅。其中:
該詞多見于宋代文獻:
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經濟史或文獻時可能涉及。需注意“閣”在古漢語中的多義性(如本義為門闩,後引申為樓閣、擱置等)。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續資治通鑒》等原始史料或權威字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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