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乎意向;合乎意旨。指,通“ 恉 ”。《漢書·兒寬傳》:“間者聖統廢絶,陛下發憤,合指天地,祖立明堂辟雍,宗祀 泰一 。”《漢書·杜周傳》:“前後所言皆合指施行, 朱博 果見拔用。”
“合指”是一個具有曆史淵源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古代漢語中的核心意義
指“合乎意向”或“合乎意旨”,其中“指”通“�旨”(恉),即旨意、意圖。該詞常用于描述行為或言論符合某種權威意志,例如帝王旨意或天意。
例句:
現代可能的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意見一緻、達成共識”,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語言演變中的引申。
主要用于正式或文獻語境,例如:
若需引用該詞,建議優先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并注意區分古代原義與現代可能的泛化用法。
《合指》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伸出手指,作出指認的動作。它用來形容親切友好、信任和認可。
《合指》的偏旁部首是手(⺘),它是一個漢字的基本構造成分。它的總筆畫數是12。
《合指》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人們用手指向某個方向來指引行進的方向,也用手指點出某個人或物體,表示對其的認同和贊賞。
《合指》的繁體字為「合指」。繁體字在書寫形式上有所變化,但與簡體字在意思上是相同的。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合指」這個詞可能會有一些變化。由于漢字的演變和發展,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然而,基本意思和表達方式仍然是相似的。
1. 我們要相互信任,以合指示意彼此的方向。
2. 他合指點出了我要尋找的地方。
3. 他們之間的友誼十分親密,每次見面都會合指表達對對方的認可。
同義詞:示意、指引、推薦、認可
反義詞:否定、拒絕、否認、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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