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配。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一篇:“請願結果失敗了, 清 廷把 溫世森 逮捕了,流充到 新疆 。”
“流充”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基本釋義
“流充”指流配,即古代将罪犯發配到邊遠地區服刑的刑罰。該詞由“流放”和“充軍”兩種刑罰概念組合而成,強調對犯人的強制遷移與勞役懲罰。
出處與例子
現代作家郭沫若在《反正前後》中曾使用該詞:“清廷把溫世森逮捕了,流充到新疆。”。這一例子說明“流充”在近代文學中仍被用于描述曆史事件中的刑罰執行。
曆史背景
流放制度在中國古代長期存在,是“五刑”之一。根據罪行輕重,犯人會被發配至不同偏遠地區(如新疆、嶺南等),兼具懲戒與邊疆開發的雙重目的。
現代使用情況
“流充”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罕見,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當代表述類似含義時,多用“流放”“發配”等更通用的詞彙。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刑罰體系或具體案例,可查閱《中國法制史》等專業資料。
"流充"又稱為"流沖",是一個漢語詞語,多用于描述水流的情況。它指的是水流湧動、奔湧的樣子,形容水勢強盛。該詞常用于山水描述、河流形容等,用以描繪水流的景象。
《流充》的部首為"水"(氵)和"充"(充),是一個合體字。它的總筆畫數為14畫。
《流充》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史記·卷二十四·齊太公世家》中。現代漢字中并沒有繁體字的寫法,因為這是一個較為普通的漢字,沒有單獨的繁體寫法。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流充的寫法并沒有太大差異,基本上與現代漢字一樣。
1. 山間溪水流充,激起層層浪花。
2. 小河遭遇暴雨後,水流充,聲勢浩大。
3. 瀑布從高山傾瀉而下,水流充沛,景色壯麗。
4. 暴雨過後,河水變得湍急,水流充沖。
1. 溢流:指水流超過容量,從容器或通道中溢出。
2. 洶湧:指水流急速奔湧,造成波濤洶湧的景象。
3. 洪流:指水流突然增大、猛烈而形成的大規模洪水。
1. 溢出:指液體或物質超過容器或限定範圍而流出。
2. 奔流:指水流迅速流動,形容其速度快。
3. 噴湧:指液體或氣體突然沖出,形容其迅猛的沖力。
沉滞:指水流緩慢,沒有力量,不流動或流動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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