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積善求福。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景明寺》:“時世好崇福,四月七日,京師諸像皆來此寺,尚書祠部曹録像凡一千餘軀。” 明 徐渭 《讀餘生子傳》:“其一人善畜之,以好施而崇福;其一不善畜之,以忤時而賈禍。”
(2). 宋 祠官 崇福宮 提舉的省稱。 宋 司馬光 《辭門下侍郎第二劄子》:“既而請補外郡,又乞散官,兩任留臺,四任崇福。” 宋 馬永卿 《嬾真子》卷一:“ 溫公 之任崇福,春夏多在 洛 ,秋冬在 夏縣 。”
崇福是漢語複合詞,由“崇”與“福”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崇”本義為山高而大,引申為尊奉、推崇之意;“福”指神靈賜予的吉祥安康,《說文解字》記載其甲骨文字形為雙手捧酒敬神之象,表達對福祉的祈求。
二字組合後,“崇福”在漢語中有三重内涵: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籍文獻及宗教場所名稱。北京大學《漢學語料庫》統計顯示,該詞在唐代佛教典籍中出現頻次最高,常與“禳災”“祝禱”形成語義關聯。
“崇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積善求福
指通過積累善行來追求福祉,具有道德勸誡的意味。該用法最早見于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如“時世好崇福,四月七日,京師諸像皆來此寺”()。明代徐渭的《讀餘生子傳》也提到“好施而崇福”,強調善行與福報的關聯()。
宋代官職的省稱
特指宋代祠官“崇福宮提舉”的簡稱。例如司馬光曾提及“四任崇福”,即擔任此官職()。
字義構成
“崇”表示高、尊敬,如“崇山峻嶺”;“福”象征吉祥、幸福,常與“祿”“壽”等并稱()。
現代文化内涵
作為人名時,寓意對高尚品質的推崇和對幸福的追求,如“崇福名字寓意為人心胸開闊,處世圓滑,富貴雙全”()。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用例,可參考《洛陽伽藍記》《辭門下侍郎第二劄子》等文獻(來源:、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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