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衰落;衰敗。 三國 魏 阮籍 《通易論》:“陰皆乘陽,陽剛淩替。君臣易位,亂而不已。”《周書·皇後傳序》:“至於邪僻既進,法度莫修,冶容迷其主心,私謁蠹其朝政,則風化淩替,而宗社不守矣。”《清平山堂話本·風月瑞仙亭》:“你家業淩替,可将我首飾釵釧賣了,修造房屋。”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雜記五則》:“ 羅 固巨族,累代為顯宦,後世雖漸淩替,而第宅閎深,園亭幽勝,猶甲於一鄉。” 鄭振铎 《插圖本中國文學史》第五九章:“到了 萬曆 之間,則北劇益為淩替。”
淩替:衰落;衰敗。《元典章新集·戶部·婚姻》:“不幸男家生業淩替,元議財錢不能辦足,女家不放婚娶。” 梁啟超 《論中國國民生計之危機》:“彼 歐 美 百年來中産之家,所以日即淩替,馴至悉夷為資本家之奴隸者,胥以此也。”
"淩替"是一個具有文言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綱紀、秩序或法度遭到破壞而衰敗、廢弛。它常用于描述國家、社會或制度因失序而走向沒落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綱紀廢弛,法度衰敗
指社會秩序、法律制度或倫理規範失去約束力,陷入混亂與衰落。
例:"朝綱淩替,奸佞當道。"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更替、取代的引申義
由“淩”(侵犯、欺壓)與“替”(衰敗、廢棄)組合而成,暗含“舊秩序被暴力或混亂推翻”的意味。
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
二字複合後,強調因外力沖擊導緻系統崩潰的過程。
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後漢書·儒林傳論》:
"自桓靈之間,朝綱淩替,國釁屢啟。"
(描述東漢末年朝政混亂、法度蕩然的狀态)
來源:《二十四史全譯》(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現代引申場景
可用于批判社會亂象,如:
"若規則淩替,則公平無存。"
(強調規則失效後公平性喪失的後果)
詞彙 | 側重方向 | 差異點 |
---|---|---|
淩替 | 秩序系統性崩壞 | 含“暴力破壞”的隱含意味 |
衰敗 | 自然沒落 | 不強調外力作用 |
廢弛 | 制度失去執行力 | 側重功能失效而非秩序崩潰 |
釋義索引:淩替詞條(第5卷第112頁)
用例解析:P891
關鍵詞:社會秩序淩替
(注:部分古籍原文需通過專業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驗證)
“淩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衰落、衰敗
指綱紀廢弛、秩序混亂或家業凋敝。例如《周書·皇後傳序》提到“風化淩替,而宗社不守矣”,指國家因法度敗壞而衰亡。
其他用例:
争奪權力或地位(較少見)
在部分解釋中,“淩替”(異體字)被引申為“争奪權力、相互替代”,例如企業競争或職位更疊。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通易論》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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