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産資料所有者将企業或生産資料的經營權委托給承包人經營。在我國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措施。一般通過招标選擇承包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同中予以規定。這種經營方式,不改變所有制性質。
承包經營是一種基于合同關系的經營模式,其核心在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以下是詳細解釋:
承包經營指在保持生産資料所有制不變的前提下,所有者(發包方)通過合同将企業或資源的經營權委托給承包方,由承包方自主完成特定生産任務或管理目标,并承擔相應風險與收益。
合同關系
雙方通過承包合同明确權責,包括承包期限、任務指标、利潤分配、違約責任等。例如,農村土地承包或企業承包均需通過法律協議界定權利義務。
不改變所有權性質
發包方保留所有權,僅将經營權讓渡給承包方,適用于國有企業、集體資源(如土地)等場景。
自主經營與風險共擔
承包方在合同框架内享有經營自主權,同時需承擔市場風險,收益與經營成果直接挂鈎。
多樣化應用
既包括農村土地、工程項目的承包(如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也涵蓋企業層面的經營管理權承包(如廠長承包制)。
承包經營通過引入競争和風險機制,激發了經營者和生産者的積極性,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例如,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農村承包經營推動了農業生産力的釋放,企業承包制則優化了國有企業的管理效能。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合同範本,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專業解讀。
承包經營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由一方将特定的業務或經濟資源承包給另一方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
承(手)+包(勹,十+勹)+經(彳+開)+營(艹+木)
《承包經營》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我國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隨着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承包經營成為了農民獲取土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的一種方式。而後,在經濟發展的推動下,承包經營也逐漸在不同行業和領域中得到廣泛應用。
承包經營(繁體字)
古代漢字中,“承包經營”可以寫成“承攬經營”。
1. 他承包經營了這家餐館,生意越來越紅火。
2. 這個公司以承包經營的方式管理多個項目。
承包合同、經營管理、經濟資源
經營管理、業務承包
自營經營、自主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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