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se face] 見“丢臉”
丢臉。《兒女英雄傳》第三六回:“那一悔真真悔得丢人兒!” 沙汀 《老煙的故事》:“究竟算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聽說倒還沒有做過什麼丢人的事;告密和出賣朋友。” 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十二章:“這個一向在戰鬥上表現很好的人,有可能做出這樣丢人的事嗎?”
“丢人”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diū rén,指因言行舉止不當或失誤而喪失尊嚴、面子,使人感到羞恥或尴尬。以下是詳細解析:
“丢人”不僅描述個人尴尬,更反映社會對行為的集體評判。避免“丢人”需注意言行得體、尊重文化規範,尤其在公共場合或涉及信譽的情境中。
“丢人”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某人或某事情令人感到羞愧、尴尬或丢面子。它通常用來形容發生了令人尴尬的事情或做出了令人羞愧的行為。
漢字“丢”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一”,右邊的部首是“勺”。它共有5筆。
“丢人”這個詞的來源比較難以考究,但有一種說法是它源自古代的一個傳說。相傳,古代有個人常偷東西,但每次都會留下一個勺子,故而被人稱為“勺子賊”。後來,人們在形容做了一些令人丢臉的事情時,會說“丢人”,意思是比“勺子賊”還丢臉。
“丟人”是“丢人”的繁體字,在繁體中多用于港澳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書寫。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但基本的形狀和部首構成沒有太大變化。
1. 他在公開場合打了一個噴嚏,真是丢人。
2. 她當衆表演時忘了歌詞,感到非常丢人。
3. 我不小心滑倒了,真是太丢人了。
丢人丢臉、可笑丢人、丢三落四。
尴尬、難堪、失态。
光彩、自豪、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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