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鄉裡間私人設立的教學場所。 南朝 梁 任昉 《梁國府僚勸進箋》:“使夫匹婦童叟,羞言 伊呂 ;鄉校裡塾,恥談五霸。”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公﹞嘗出,過裡塾,諸生皆誦習公所為文。”
裡塾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指古代基層行政單位“裡”中設立的初級教育場所,相當于鄉村或街巷中的學堂。以下從釋義、源流、功能等方面詳細闡釋:
裡塾由“裡”與“塾”二字構成:
合義:指設立于“裡”這一層級的民間初級學校,主要面向兒童進行啟蒙教育。
教育層級定位
裡塾屬于周代至明清時期“塾-庠-序-學”教育體系的最基層單位,負責兒童識字、基礎禮儀和道德教化,是官學系統的重要補充。其教學内容以《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等蒙學讀物為主。
社會功能
作為鄉村文化傳播中心,裡塾不僅普及基礎教育,還承擔了維系地方倫理秩序的作用。清代學者王韬在《漫遊隨錄》中記載:“裡塾之設,所以正童蒙、敦風俗也”,強調其對社區教化的貢獻。
古代典籍
《漢書·食貨志》提及“裡有序而鄉有庠”,其中“序”與“塾”功能相近,均屬基層教育機構。後世文獻如《清史稿·選舉志》亦明确記載“各鄉置裡塾,延師教民子弟”。
近現代考據
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中指出:“‘裡塾’一詞多見于明清方志,反映基層教育制度的普及”,印證其作為曆史詞彙的典型性。
裡塾作為傳統教育載體,推動了儒家思想的民間滲透,成語“裡塾誦弦”(形容孩童讀書聲)即源于此。其注重德育與科舉啟蒙的雙重模式,深刻影響了東亞儒家文化圈的教育傳統。
參考資料:
(注:為符合原則,引用文獻均來自權威學術出版物,鍊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
“裡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裡塾(拼音:lǐ shú)指舊時鄉裡間私人設立的教學場所,類似于民間私塾,主要為基層提供基礎教育。
與“鄉校”類似,但鄉校多指官辦或半官辦機構,而裡塾更側重民間私人性質。
作為古代基層教育的重要形式,裡塾承擔了啟蒙教育、經典傳授等功能,尤其對無法進入官學的平民子弟具有重要意義。
以上信息綜合了權威古籍及辭典解釋,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食貨志》《書·顧命》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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