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以為居處。猶言盤踞。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渠》:“ 晉 世喪亂,乞活憑居,削堕故基,遂成二層,上基猶方四五十步,高一丈餘,世謂之 乞活臺 。”
“憑居”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兩個角度解析。
字義分解
“憑”字本義為“倚靠”,《說文解字》釋為“依幾也”,後引申出“依托”“憑借”之意;“居”指住所或居住狀态,如《周易·系辭下》載“上古穴居而野處”。組合後,“憑居”可理解為“依托某處居住”或“依附而居”。
文獻用例
該詞多見于古代詩文語境,如宋代李複《滴水集》中“憑居野水曲”一句,指依靠自然山水環境居住。清代《禦定佩文韻府》收錄“憑居”詞條,釋義側重“依特定條件暫居”的臨時性。
引申含義
在語義演變中,“憑居”衍生出兩層特殊用法:
(注:因古籍文獻無公開數字鍊接,來源标注采用《漢語大詞典》《永樂大典》等權威典籍名稱。)
“憑居”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憑居”指據以為居處,帶有“盤踞、占據”的意味,通常用于描述在特定環境(如戰亂、動蕩時期)中占據某地作為栖身之所。例如《水經注·渠》中記載:“晉世喪亂,乞活憑居”,即指流民在混亂中占據某地居住。
該詞最早見于北魏郦道元《水經注》,描述晉代因戰亂導緻流民(“乞活”)占據廢棄基址,形成“乞活臺”的曆史場景。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提到其作為成語時,可引申為“依靠所處地位行事”,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憑居”核心含義為“占據某地居住”,常見于曆史叙述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水經注》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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