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放。《宋書·後廢帝紀》:“ 元徽 元年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天下……自元年以前貽罪徙放者,悉聽還本。”
“徙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釋義
指流放,即古代将罪犯遷移至偏遠地區的刑罰形式。該詞由“徙”(遷移)和“放”(驅逐)組合而成,強調通過遷移實現放逐的目的。
2. 文獻例證
《宋書·後廢帝紀》記載:“自元年以前貽罪徙放者,悉聽還本。”,意為大赦時允許此前被流放的罪人返回原籍,體現了該詞在曆史文書中的實際應用。
3. 單字解析
4.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或政治中的刑罰手段,如将官員或罪犯貶谪至邊疆。
總結
“徙放”是結合強制遷移與驅逐的複合刑罰,反映了古代法律制度的特征。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宋書》等史籍或權威詞典中的例證。
《徙放》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意思是遷移、搬遷。它描述了人們搬離原有的地方,到其他地方生活或工作的行為。
《徙放》是由部首彳和放組成的,總共有12個筆畫。
《徙放》最早出現在《周禮·春官·司士》一書中,被用來描述官員的職務變動與調動。後來,這個詞逐漸普及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用來表示遷移地點或離開原處的行為。
《徙放》的繁體字為「徙放」。
在古代,「徙放」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比如「徙放」的「徙」字可以寫作「遺」,而「放」字可以寫作「放」或「方」。
1. 由于工作調動,他不得不進行徙放,離開了熟悉的城市去另一片陌生的土地。
2. 長期的戰亂導緻了大量的徙放潮,許多人無家可歸。
3. 這座城市的景色美麗,吸引了許多年輕人從各地進行徙放,希望在這裡開始新的生活。
徙居、遷徙、搬遷、遷移
遷移、搬遷、轉移、遷徙
固守、停留、駐紮、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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