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祀竈神之日。上古祀竈在夏日。後相傳 漢宣帝 時有 陰子方 ,于臘日晨炊,見竈神出現,遂以黃羊祭祀而獲巨富,因以臘日為祀竈日。事見《後漢書·陰興傳》。後世民間舊俗多以舊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為祀竈日。 宋 範成大 《祭竈詞》中有“古傳臘月二十四,竈君朝天欲言事”及“杓長杓短勿復雲,乞取利市歸來分”詩句即指此。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十二月·祀竈》:“廿三日更盡時,家家祀竈,院内立桿,懸掛天燈。祭品則羹湯竈飯、糖瓜糖餅,飼神馬以香糟炒豆,水盂。男子羅拜,祝以遏惡揚善之詞。”
祀竈日是中國傳統歲時節日,指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舉行的祭竈儀式,又稱"祭竈節""小年"。該習俗源于古代"五祀"之一的竈神崇拜,最早可追溯至周代《禮記·月令》中"祀竈之禮,設主于竈陉"的記載。竈神被視為"一家之主",《抱樸子》稱其"月晦之夜,上天白人罪狀",故民間在臘月廿三夜備饴糖、酒醴焚化竈馬,送神升天述職,祈求"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祭竈儀軌自宋代形成完整體系,《東京夢華錄》載"十二月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請僧道看經,備酒果送神"。清代《燕京歲時記》詳述"廿三日祭竈,古用黃羊…今但焚香叩首,以糖劑、黍糕、胡桃等祀"的演變。現代北方多沿襲廿三祭竈,南方則多在廿四,此差異據《清嘉錄》考證源于"官三民四"的古代等級制度遺存。
民俗學者烏丙安在《中國民間信仰》中指出,祀竈日融合了道教神靈體系與儒家孝悌文化,其燃燈、掃塵等習俗蘊含"除舊布新"的辭歲意義。該節日現已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收錄有完整祭竈流程及祝文範本。
祀竈日是中國傳統民俗中祭祀竈神的重要日子,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如下:
祀竈日又稱“祭竈”“送竈”,是民間祭祀竈神的傳統節日。祭祀活動寄托了人們對家庭平安、吉祥如意的祈願,竈神被認為會上天彙報家庭善惡,故需以儀式送其啟程。
通過送竈神“上天言好事”,反映了民衆對道德自律的重視及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宋代範成大《祭竈詞》“古傳臘月二十四,竈君朝天欲言事”即描述此俗。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文獻或地方習俗差異,可參考《後漢書》《荊楚歲時記》等古籍及地方志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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