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積貯的財貨。《淮南子·齊俗訓》:“無天下之委財,而欲徧贍萬民,利不能足也。”
(2).積壓的財物。 漢 桓寬 《鹽鐵論·本議》:“故鹽鐵,均輸,所以通委財而調緩急。罷之,不便也。” 王利器 校注:“這裡的‘委財’,即委積的財貨。‘通委財’,即下文‘通鬱滞’之意。” 馬非百 簡注:“委財,積壓的財物。”
“委財”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積貯的財貨
指長期儲存或積累的財物。例如《淮南子·齊俗訓》提到“無天下之委財,而欲徧贍萬民,利不能足也”,意為若沒有儲備的財富,難以滿足百姓的需求。
積壓的財物
指未被合理流通或閑置的財物。如漢代《鹽鐵論·本議》中“通委財而調緩急”,強調通過疏通積壓的財物來調節社會需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淮南子》《鹽鐵論》等原始文獻。
《委財》是一個中文詞彙,它是由兩個字組成的,分别是《委》和《財》。這個詞的意思是将財務或金融事務委托給他人管理和處理。
《委財》的第一個字《委》的部首是女,它表示與女性相關。第二個字《財》的部首是貝,代表與貝殼和財富相關。《委》的筆畫數為8,而《財》的筆畫數為9。
《委財》一詞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史記·衡陽賈生列傳”中。在這篇文章中,描述了一個商人将自己的財務委托給他人打理的故事,從而形成了這一詞彙。
在繁體中文中,《委財》的寫法為《委財》。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委財》一詞在古時候的寫法是《委財》。在古代,字形和結構有一些變化,因此與現代漢字有所區别。
1. 我将公司的財務委財給了專業的會計師。
2. 在業務繁忙的時候,我會将一些零碎的財務事務委財給我的助手。
1. 委托財務: 将財務事務委托給他人管理。
2. 財務管理: 對財務進行控制和處理。
3. 委派賬務: 将會計和報稅等任務委派給專業人員。
1. 托付財務: 将財務事務托付給他人。
2. 命人打理: 指示他人處理財務事務。
1. 自己財務: 自己管理和處理財務事務。
2. 承擔財務: 自己負責管理財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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