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thout fixed duties] 指沒有職務的或沒有關系的
閑雜人員
亦作“間雜”。亦作“閑雜”。錯雜,混雜。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九徵》:“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朱子語類》卷三一:“若 顔子 方能三月不違,天理純然,無一毫私僞閒雜,夫子所以獨稱之。”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一篇六:“為便于宣傳民衆起見,他們是間雜于卑賤的厮役之間。”
亦作“間雜”。亦作“閑雜”。1.一定範圍以外的、不相幹的(人)。《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甯》:“至親三口,并無閑雜人在家。” 元 無名氏 《神奴兒》第四折:“一應閒雜人等,都不放過去。” 楊朔 《雪花飄飄》:“他住的那一排正屋簡直是禁地,平時絕不許閑雜人進去。”
(2).方言。猶閑話。如:你不要對大家說這些閑雜兒了。如:我們别聽閑雜兒,還是好好生産要緊。
(3).閑事。如:一天到晚淨是忙閑雜兒。
“閑雜”的漢語詞典釋義
“閑雜”是一個形容詞,在漢語中主要用于描述無關緊要、非正式或不屬于特定範圍的人或事物。其核心含義指向“非主體、非必要”的附加或邊緣性質。根據權威詞典釋義,可細分為以下層面:
本義:無關緊要的人或事物
指與當前事務、環境或群體無直接關聯的部分。例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為“無關緊要的;非正式的”,強調其非核心屬性。
例:清理閑雜人員(指與工作無關的在場者)。
引申義:混雜、非專屬
描述事物因混雜其他無關内容而顯得雜亂。《漢語大詞典》釋義為“混雜;非專門所屬”,如“閑雜事務”指職責範圍外的瑣事。
社會性用法:身份或歸屬的邊緣性
用于指代無固定職責或隸屬關系的人群。例如《辭海》注解:“閑雜人等”特指無正式職務或關聯的流動人員。
權威例句佐證
語義演變與使用場景
“閑雜”由“閑”(閑置)與“雜”(混雜)複合構成,初始強調“閑置物的混雜”,後擴展至社會範疇。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兩類語境:
參考資料
“閑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該詞多用于正式或管理性語境,強調對特定範圍外的人或事物的排除。如需更詳細古籍出處或方言用例,可參考《人物志》或地方語言詞典。
闇鈍暗頭裡八乘貶稱冰清水冷殘秋慅僝僽馳驿此事體大詞藻宏麗科玳牛登山小魯嫡系爾虞我詐發起馮唐易老鳳膺輔和服假趕露館子門條骨雕鴻口泓浵鴻纖惶畏虎目豕喙監系機速房絕少分甘狙學葵傾留遲麻絙賣劍買琴篾折子磨練目送赧顔牛宮逆修偏格寝室氣像喪律三座大山搔瓜商偃疏財重義朔塗泰阿吞縱徒手塗巷猥盛危言聳聽窩囊閑溜笑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