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言律詩以仄聲起者,謂之正格;以平聲起者,謂之偏格。七言律詩反是。絕句同此。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藝文二》:“第二字平入,謂之偏格。如‘四更山吐月,殘夜水明樓’之類。 唐 名賢輩詩,多用正格,如 杜甫 律詩,用偏格者十無一二。”
“偏格”是古典詩歌格律術語,指與常用格式相對的變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偏格指五言律詩以平聲起句、七言律詩以仄聲起句的格式。與之相對的是“正格”:五言仄起、七言平起為常規形式。
五言與七言的區别
曆史背景與示例 宋代沈括《夢溪筆談》指出,唐代詩人如杜甫的律詩中,偏格使用比例不足十之一二。例如詩句“四更山吐月,殘夜水明樓”即為五言偏格典型。
其他相關說明 偏格又稱為“變式”,在絕句中同樣適用此規則。現代詩詞研究中,偏格與正格共同構成古典詩歌的平仄體系。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漢典、查字典等權威來源,完整論述可參考《夢溪筆談》相關章節。
偏格(piān gé),指的是在語法上表示偏袒、傾向或者特殊情況的一種格。在句子中一般出現在動詞前,表示受動者的位置關系或者動作的方式。
《偏格》的部首是「亻」,總共有17個筆畫。
《偏格》一詞的來源比較複雜。最初,它來源于古代漢語字義的演變。後來,由于它在語法中的重要作用,成為了一個專門的概念。
《偏格》的繁體字為「偏格」。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偏格」一詞的形狀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基本保持了相同的意義。
1. 他對你比較偏格,不容易發火。 2. 在這個問題上,我有些偏格,可能會有點主觀。
偏心、偏向、偏愛。
偏袒、傾向、偏好。
公正、無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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