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乘驿馬疾行。《魏書·邢巒傳》:“司徒 崔浩 對曰:‘ 穎 卧疾在家。’ 世祖 遣太醫馳驛就療。” 唐 高適 《餞宋八充彭中丞判官之嶺南》詩:“北雁送馳驛,南人思飲冰。” 清 林則徐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照得本部堂奉旨馳驛前往 廣東 查辦 海口 事件,并無隨帶官員供事書吏。”
馳驿是古代中國特有的公務交通制度,指官員因緊急公務通過驿站換乘快馬或車駕的通行方式。該詞由"馳"(疾行)與"驿"(驿站)複合構成,最早見于《晉書·職官志》記載的"使者馳驿往還"制度。
據《漢語大詞典》解釋,馳驿特指"官員奉差出京,由沿途驿站按等級供給馬匹、糧草及夫役"的通行特權,需持官方憑證"驿券"方可使用。明代《大明會典》詳細規定四品以上官員可乘轎,五品以下配馬匹,隨行人員不得超過20名。清代《欽定大清會典》記載康熙年間全國設驿站1785處,驿馬保有量達4萬餘匹,形成覆蓋全國的交通網絡。
該制度在實際運用中存在兩種形式:①"乘傳"指普通官員使用驿站車馬,日行約120裡;②"飛騎"為加急文書專遞,日行可達600裡。唐代詩人岑參《初過隴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一驿過一驿,驿騎如星流",生動描繪了馳驿系統的運轉場景。宋代《夢溪筆談》記載楊貴妃"馳驿送荔枝"事件,成為濫用驿傳系統的典型案例。
文獻參考:
“馳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現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中,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駕乘驿馬快速行進,強調通過驿站系統實現高效傳遞。其中“馳”意為疾行,“驿”指古代傳遞文書或官員途中換馬、休息的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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