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降格稱呼。 明 劉基 《春秋明經·晉人執衛行人石買》:“《春秋》先書于 戚 之會,既出 林父 之名,而繼於 衛侯 出奔之後,後書 晉 執 石買 而貶稱人。”
(2).含有貶義的稱謂。 任繼愈 等《中國佛教史》第三章第二節:“所謂‘小乘’是公元前後興起的大乘佛教對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的貶稱。”
“貶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降格稱呼
指通過降低原有稱謂的規格或地位來表達輕視或批評。例如,明代劉基在《春秋明經》中分析曆史事件時,提到《春秋》對某些人物的稱呼降格為“人”,以體現對其行為的否定。
含有貶義的稱謂
即帶有負面評價的稱呼。例如,大乘佛教将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稱為“小乘”,這一稱呼隱含貶低之意。類似“守財奴”“書呆子”等詞彙也屬于此類,通過字面直接傳遞負面情感。
補充說明
“貶稱”中的“貶”本義為“降低評價”(如“貶值”“貶職”),其核心在于通過語言形式表達否定态度。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因不當稱呼引發誤解。
貶稱是指貶低或貶損他人的稱謂或稱呼,通常用來表示不滿、厭惡或歧視對方。
貶稱的部首是言,總筆畫為7。
貶稱一詞由“貶”和“稱”組成。其中,“貶”字表示貶低、貶損的意思,“稱”字表示稱謂、稱呼的意思。
貶稱的繁體字為「貶稱」。
在古時候,貶稱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但基本意思和現代沒有太大區别。
1. 他總是用各種貶稱來來回回地稱呼同事,十分不友善。
2. 請盡量不要使用貶稱,以确保對他人的尊重。
貶值、貶低、稱謂、稱號。
貶損、诋毀、侮辱、辱罵。
尊稱、褒獎、稱贊、稱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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