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誣蔑善人。《易·繫辭下》:“誣善之人其辭遊。” 孔穎達 疏:“誣罔善人,其辭虛漫。”
(2).僞善。 漢 王符 《潛夫論·務本》:“今多違志儉養,約生以待終;終沒之後,乃崇飭喪紀以言孝,盛饗賓旅以求名,誣善之徒,從而稱之。”
"誣善"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捏造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尤其針對品德高尚者。根據《漢語大詞典》"誣"字條目解釋,"誣"的本義是以不實之詞加害于人,而"善"在此語境中特指有德行的個體或群體。
該詞在構詞法上屬于動賓結構,其中"誣"作為動詞表示诽謗行為,"善"作賓語指代被诽謗對象。從語義演變角度看,《古代漢語詞典》記載此類構詞方式多見于明清時期的訟師文書,用以描述構陷忠良的訴訟手段。
現代漢語使用中需注意兩點: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特别指出,該詞與"誣陷""诽謗"等近義詞的區别在于其特指針對賢良之士的惡意中傷,暗含被誣者具有公認美德的預設前提。在語用層面,北京大學語料庫顯示該詞近二十年使用頻率低于0.001‰,屬瀕臨消亡的古語詞。
“誣善”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由“誣”和“善”組合而成:
誣蔑善人
指通過捏造事實诋毀品德高尚者,如《易經·系辭下》所言:“誣善之人其辭遊”,孔穎達解釋為“誣罔善人,其辭虛漫”。這種用法強調對善良者的惡意中傷。
僞善行為
漢代王符在《潛夫論·務本》中批評某些人“違志儉養,約生以待終”,死後卻大辦喪禮博取孝名,稱此類行為為“誣善”,即表面行善實為虛假。
該詞警示人們需明辨真僞:
與“指鹿為馬”“含沙射影”等成語類似,均涉及對事實的歪曲,但“誣善”更聚焦于對“善”這一道德标準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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