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迹。 金 元好問 《清涼相禅師墓銘》:“理性與融,物迹與通。不雷不霆,有聲隆隆。”
物迹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事物的外在形迹或具體特征,強調可被感知的表象。該詞具有鮮明的哲學意蘊,尤其在道家思想中,常與對事物本質的領悟形成對照。以下從詞典釋義與典籍用例角度詳細闡釋:
二者結合為“物迹”,即事物呈現于外的具體形态或可被觀察到的迹象。例如《列子·說符》中九方臯相馬“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即超越“物迹”(如馬的顔色、性别)而直指本質的典型例證。
在道家典籍中,“物迹”常被賦予超越表象以追求本質的哲學含義:
“若臯之相馬,乃有貴乎馬者也。” 張湛注雲:“夫形質者,物之迹也。” 此處“物迹”指馬的外在形貌特征,而九方臯能“見其所見,不見其所不見”,即不滞于物迹。
“得兔者忘蹄,得魚者忘筌。” 高誘注引申為“遺物迹,守玄妙”,強調領悟真谛後需超越工具(物迹)的束縛。
此概念與“得意忘言”(王弼《周易略例》)相通,主張突破形式局限以把握内在精神。
道家認為“物迹”是“道”的具體顯現,但執着于表象會遮蔽本質:
“道無問,問無應……覆卻萬物,而莫足以歸其迹。”(《莊子·知北遊》)
即“道”化生萬物卻不留形迹,真正的智慧需通過物迹體悟其背後的本體(道),而非拘泥于迹本身。
“物迹”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可通過以下信息綜合理解:
基本釋義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物迹”讀作wù jì,意為人迹,即人類活動留下的痕迹。這一解釋源自金代文學家元好問的《清涼相禅師墓銘》:“理性與融,物迹與通。” 此處“物迹”與“理性”對應,強調人與自然的交融。
語境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文學或哲學語境,描述人類存在或活動的印記。例如在古籍中,常通過“物迹”表達對曆史、文化遺存的關注()。
常見誤解辨析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将其解釋為“物體留下的痕迹”,但結合權威文獻及原文語境,“人迹”更貼合實際用法。需注意拼音差異(如“jī”為誤讀),正确讀音為jì。
相關延伸
該詞屬于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研究古典文學或哲學的文本中。
“物迹”特指人類活動的痕迹,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避免與“物證”“遺迹”等近義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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