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和韻 ”。協調;諧和。 漢 應劭 《風俗通·正失·樂正後夔一足》:“和均五聲,以通八風。” 宋 葉適 《王夫人畫像贊》:“摯别而有和均之德,淑順而有堅貞之力。”
同“ 和韻 ”。 王國維 《人間詞話》三七:“ 東坡 《水龍吟》詠楊花,和均而似原唱; 章質夫 原唱而似和均,才之不可強也如是。”
“和均”作為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單字本義及曆史語用角度解析:
一、本義解析
“和”的本字為“龢”,《說文解字》釋作“相應也”,引申為調和、和諧之意。《爾雅》注“諧、協,和也”,強調事物間的平衡狀态。
“均”在《說文解字》中解為“平也”,《周禮·大司徒》載“以土均之法辨五物”,特指公平分配,後衍生出均衡、調節等義項。
二、複合詞義項
調和均衡:《漢書·律曆志》有“均和五味”之說,指通過調和達到平衡狀态,如烹饪中的五味調和。
公平分配:宋代類書《冊府元龜》載“均和賦役”,特指經濟領域中的公平調配原則。
三、現代使用範疇 在當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如哲學論述中“天人和均”表達自然與人類的協調關系,或經濟領域“資源分配和均”強調公平性。該詞屬于文言語彙,現代口語中常以“和諧均衡”等短語替代。
“和均”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同“和韻”
指詩詞唱和中依照原作的韻腳創作,常見于古代文學評論。例如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提到蘇轼與章質夫的楊花詞對比:“東坡《水龍吟》詠楊花,和均而似原唱;章質夫原唱而似和均”。
協調、諧和
強調事物間的平衡與調和,如:
現代漢語中,“和均”較少單獨使用,多出現在古文或特定專業領域(如古典文學、音樂理論)。日常表達類似含義時,可選用“和諧”“均衡”等更通用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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