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重罪輕判或應判刑而未判刑。《舊唐書·徐有功傳》:“ 則天 覽奏,召 有功 詰之曰:‘卿比斷獄,失出何多?’對曰:‘失出,臣下之小過;好生,聖人之大德。’”《宋史·徽宗紀一》:“﹝ 元符 三年﹞罷理官失出之罰。”
“失出”是一個法律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在司法審判中,法官對犯有重罪的案件作出輕判,或對應判刑的罪犯未予判刑的行為。與“失入”(輕罪重判或無罪判刑)相對,屬于古代司法體系中的兩種審判偏差。
若需具體曆史案例或更詳細制度演變,可參考《舊唐書》《宋史》等典籍原文。
《失出》是一個中文詞語,其意思是“意外發生”或“突然消失”。它常常用來形容某人或某物在某個時刻不再存在或不再可用。
《失出》是由“失”和“出”兩個字組成的。其中,“失”的部首是“大”,它的筆畫數是五;而“出”的部首是“凵”,它的筆畫數是兩。
《失出》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在現代漢語中依然使用。對應的繁體字為“失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失出》分别以“氏”和“士”來表示,其整體形狀更加簡單。
1. 昨天考試時,我的筆突然失出,讓我無法繼續寫下去。
2. 風暴過後,我們發現整個村莊失出了一片平靜。
組詞:失落、失誤、失望。
近義詞:消失、喪失、缺失。
反義詞:出現、獲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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