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互證明。 清 江藩 《國朝漢學師承記·顧炎武》:“酌古通今,旁推互證。”
互證是漢語詞彙中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不同證據、文本或觀點之間相互印證、支持或補充,共同構建更完整的論證體系。以下從詞典釋義、學術定義與應用場景三個維度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互證"指:
相互證明。即通過兩個或多個獨立來源的證據、論述彼此支持,增強結論的可信度。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016.
《漢語大詞典》進一步闡釋:
彼此引證,互為佐證。強調在考據或推理中,不同要素形成邏輯閉環。
來源: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21.
在語言學與文獻學中,"互證"體現為:
文本互證
不同文獻對同一事件的記載相互對照,以辨真僞(如"二重證據法"中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互證)。
來源:王國維《古史新證》提出"地下之新材料"與"紙上之材料"互證的理論框架。
語言互證
方言、古音、親屬語言間的比較,重構語言演變規律(如漢語方言與中古音系互證)。
來源:王力《漢語史稿》中方言與曆史音韻的互證研究。
學術研究
司法實踐
證據鍊構建需人證、物證、書證互證(《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要求"證據相互印證")。
跨文化闡釋
中西經典互證(如《道德經》與海德格爾哲學互釋,見張祥龍《海德格爾思想與中國天道》)。
詞典類
學術著作
期刊論文
"互證"既是方法論(通過交叉驗證追求客觀性),也是認識論(揭示知識生成的協作性),其權威性植根于跨學科的邏輯嚴謹性與實證傳統。
“互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相互證明,指通過不同事物、觀點或材料的相互印證來驗證真實性或邏輯一緻性。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互證”指兩種或多種事物、證據、觀點之間通過比對、對照,達到彼此驗證的目的。例如在文獻研究中,通過前後文對照或不同史料的交叉對比來确認準确性()。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學者江藩的《國朝漢學師承記·顧炎武》,文中提到顧炎武的研究方法為“酌古通今,旁推互證”,即結合古代與當代知識,通過廣泛推理與相互印證得出結論()。
互證需借助比較、舉例、邏輯推導等方法,強調證據鍊的完整性。其意義在于:
“互證”不僅是研究方法,更是一種辯證思維,廣泛應用于學術、法律、文化分析等領域,通過多源信息交叉驗證,提升結論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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