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互證明。 清 江藩 《國朝漢學師承記·顧炎武》:“酌古通今,旁推互證。”
“互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相互證明,指通過不同事物、觀點或材料的相互印證來驗證真實性或邏輯一緻性。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互證”指兩種或多種事物、證據、觀點之間通過比對、對照,達到彼此驗證的目的。例如在文獻研究中,通過前後文對照或不同史料的交叉對比來确認準确性()。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學者江藩的《國朝漢學師承記·顧炎武》,文中提到顧炎武的研究方法為“酌古通今,旁推互證”,即結合古代與當代知識,通過廣泛推理與相互印證得出結論()。
互證需借助比較、舉例、邏輯推導等方法,強調證據鍊的完整性。其意義在于:
“互證”不僅是研究方法,更是一種辯證思維,廣泛應用于學術、法律、文化分析等領域,通過多源信息交叉驗證,提升結論的可信度。
《互證》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相互證明或相互驗證。
《互證》的拆分部首是亻(人)和言(讠),共有12個筆畫。
《互證》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的“互”指相互,而“證”表示證明或驗證。
《互證》的繁體字為「互證」。
在古代漢字中,「證」字的寫法有所差異。常見的古代寫法包括「證」和「証」。
以下是一些使用《互證》的例句:
與《互證》相關的組詞包括:
與《互證》意思相近的詞語包括:
與《互證》意思相反的詞語是單方證明,即單方面提供證據或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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