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戰國 趙 蔺相如 逼 秦王 擊缶事。見《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唐 馬總 《意林·胡非子》:“登高陟危,鵠立四望,顔色不變,此陶缶之勇也。”
陶缶,漢語詞彙,指一種用陶土燒制的盛器或樂器。其釋義可從字源、器物特征及文化内涵三方面闡述:
指材質與工藝,即用黏土塑形後經高溫燒制而成的器物。《說文解字》釋:“陶,再成丘也,從阜匋聲”,後引申為陶器制作。
本義為瓦器,《說文解字·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其甲骨文字形象器皿之形,後亦指打擊樂器。
小口、大腹、平底,或有蓋,屬古代常見貯物容器,用于盛放酒、水或糧食。
周代列為“八音”之一(土類樂器),亦用于祭祀。《周易·坎卦》有“樽酒簋貳,用缶”,體現簡樸之禮。
詩詞中常象征質樸或鄉野情趣,如陶淵明《歸園田居》“漉我新熟酒,隻雞招近局”隱含缶器使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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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缶”一詞的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字面含義
陶缶是古代盛裝酒漿的瓦制容器,器型特征為大腹、小口,部分帶蓋。雖以陶制為主,但曆史上也存在銅制缶器。
曆史典故
該詞特指戰國時期趙國蔺相如迫使秦王擊缶的外交事件。據《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記載,秦王在渑池會上羞辱趙王,蔺相如以智勇脅迫秦王擊缶,維護了趙國尊嚴,成為“以弱制強”的經典典故。
引申釋義
唐代馬總在《意林·胡非子》中引用“陶缶之勇”,比喻臨危不懼的氣節,如“登高陟危,鵠立四望,顔色不變”即是對此典故的化用。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器物本義與曆史事件引申義,典故細節可參考《史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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