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ior officer who administers one or more cannons] 負責一門或幾門炮的下級軍官
炮長(pào zhǎng)是軍事術語,由“炮”(火炮)和“長”(指揮官)組合而成,指炮兵部隊中負責指揮單門火炮或火炮班組的基層軍官或資深士官。其核心職責包括瞄準、射擊指揮、彈藥調配及炮班人員管理。
炮長需精确計算射擊諸元(方位角、射角、裝藥量),依據觀測數據調整彈道,确保命中目标。傳統火炮操作依賴目視與計算工具,現代火炮系統則需掌握數字化火控設備。
負責火炮的日常保養、故障排查及彈藥安全檢查,确保作戰時裝備可靠性。
指揮炮手分工(裝填手、瞄準手等),協調裝彈、瞄準、發射流程,戰時需快速決策并應對突發狀況。
早期“炮長”多見于野戰炮兵部隊。明清文獻中稱火炮指揮官為“炮目”或“炮頭”,近代受西方軍事體系影響,規範化職稱“炮長”逐步确立。抗戰時期,炮長需具備實戰經驗與快速計算能力,因火炮數量有限,其戰術作用尤為關鍵。
在合成化部隊中,炮長作為火力終端執行者,需與前沿觀察員、指揮所實時協同。例如:
注:因軍事術語的權威釋義多源自專業教材及官方文件,此處未引用網絡公開鍊接,内容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軍事百科全書》等規範文獻綜合定義。
“炮長”是炮兵部隊中的一個重要職務,具體含義和職責如下:
炮長是負責一門或幾門火炮指揮的下級軍官,通常屬于軍隊編制中的基層指揮崗位。在炮兵作戰序列中,一門火炮是最小作戰單位,炮長需協調炮班成員完成射擊任務。
炮班通常由多名炮手組成,分工明确:
如需更詳細編制或戰術流程,可參考軍事訓練手冊或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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