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獸名。獬豸的别稱。 清 厲荃 《事物異名錄·獸畜·獬豸》:“《格物論》:‘獬豸,性忠直,一名任法獸。’”
任法獸是中國古代神話中的司法神獸,又稱“獬豸”(xiè zhì),象征司法公正與刑獄權威。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文化内涵及曆史記載三方面解析:
核心定義
“任法獸”即“獬豸”,是傳說中的獨角神獸,能辨是非曲直。《說文解字》載:“獬豸,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其名中“任法”意為“擔當法律之責”,凸顯其司法職能屬性。
字形溯源
“獬”從“豸”(zhì,指長脊獸),強調其獸形;“豸”在甲骨文中象形為躬身之獸,後引申為司法符號。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明确将獬豸與司法關聯,奠定其文化意涵。
正義化身
獬豸雙目如炬,獨角可觸奸邪,成為古代司法公正的圖騰。《後漢書·輿服志》載,秦漢禦史戴“獬豸冠”,象征“觸不直而正天下”,後世演變為法官代稱。
法律實踐象征
在傳統司法文化中,獬豸代表“神判”思想。漢代《神異經》描述其“性忠,見鬥則觸不直,聞論則咋不正”,體現古人借神獸之力實現司法正義的願景。
典籍記載
文物實證
故宮博物院藏清代獬豸雕塑(查看詳情),獨角怒目,足踏卷宗,直觀體現其“鎮法護律”的權威形象。
“任法獸”作為獬豸的别稱,是中華法系的精神圖騰,承載古人對于司法公正的崇拜。其名直指“擔當法律”之責,從字形、文獻到實物,均印證其貫穿中國法制文化的核心地位。
任法獸是中國古代神話中的神獸,具體釋義如下:
一、讀音與構成 拼音為「rèn fǎ shòu」,由三字組成,均為四聲。該詞屬于漢語專有名詞,特指獬豸(xiè zhì)的别稱。
二、基本釋義
三、文獻出處 最早見于清代厲荃《事物異名錄·獸畜·獬豸》,引用《格物論》記載:“獬豸,性忠直,一名任法獸。”
提示:關于獬豸的更多傳說(如斷案典故、形象演變),可參考《漢書·輿服志》《後漢書》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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