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重罪轻判或应判刑而未判刑。《旧唐书·徐有功传》:“ 则天 览奏,召 有功 詰之曰:‘卿比断狱,失出何多?’对曰:‘失出,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宋史·徽宗纪一》:“﹝ 元符 三年﹞罢理官失出之罚。”
“失出”是一个法律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指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对犯有重罪的案件作出轻判,或对应判刑的罪犯未予判刑的行为。与“失入”(轻罪重判或无罪判刑)相对,属于古代司法体系中的两种审判偏差。
若需具体历史案例或更详细制度演变,可参考《旧唐书》《宋史》等典籍原文。
《失出》是一个中文词语,其意思是“意外发生”或“突然消失”。它常常用来形容某人或某物在某个时刻不再存在或不再可用。
《失出》是由“失”和“出”两个字组成的。其中,“失”的部首是“大”,它的笔画数是五;而“出”的部首是“凵”,它的笔画数是两。
《失出》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它在现代汉语中依然使用。对应的繁体字为“失齣”。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在略有不同。《失出》分别以“氏”和“士”来表示,其整体形状更加简单。
1. 昨天考试时,我的笔突然失出,让我无法继续写下去。
2. 风暴过后,我们发现整个村庄失出了一片平静。
组词:失落、失误、失望。
近义词:消失、丧失、缺失。
反义词:出现、获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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