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祭神之事。《國語·魯語下》:“天子及諸侯合民事於外朝,合神事於内朝。” 韋昭 注:“神事,祭祀也。”
(2).謂神仙之事。《史記·封禅書》:“求 蓬萊 安期生 莫能得,而海上 燕 齊 怪迂之方士,多更來言神事矣。”《漢書·郊祀志上》:“言神事如迂誕,積以歲,迺可緻。”
神事是漢語中表述與神靈、祭祀及超自然力量相關的儀式性活動的專有名詞。其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分解
根據《漢語大詞典》定義,“神”指代神靈或超自然存在,“事”意為事務或活動,組合後特指“與神靈溝通的宗教行為”。例如《禮記·祭統》中“修其祝嘏,以治神事”,即強調祭祀禮儀的規範性。
曆史沿革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宗教研究》指出,商周時期“神事”涵蓋占卜、祈雨等官方祭祀,至漢代擴展至民間巫術活動,成為貫穿古代社會的重要文化載體。
現代語義延伸
在現代漢語中,“神事”除宗教儀式外,亦可隱喻難以解釋的現象。如北京大學《漢語言文化演變》提及:“當代文學常用‘神事’形容超乎科學認知的事件”。
文化關聯
該詞與“祭祀”“巫祝”構成語義網絡,但區别于“民事”(人事)。複旦大學《中國宗教詞彙考》強調,神事系統“通過儀式構建人神秩序,反映古代天人觀”,如敦煌文書中的祠祭文獻即屬典型神事記錄。
“神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釋:
指與祭祀神靈相關的活動或儀式,屬于古代宗教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國語·魯語下》提到“合神事於内朝”,韋昭注釋為“神事,祭祀也”。這一用法多見于文獻記載,強調通過特定儀式表達對神靈的敬畏或祈求。
指與神仙、方術或超自然現象相關的内容。如《史記·封禅書》記載方士談論“神事”,《漢書》也提到“言神事如迂誕”,體現了古人對方術、神仙傳說的探索與想象。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祭祀制度或神仙文化,可參考《國語》《史記》等文獻,或通過權威詞典查詢擴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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