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還的意思、放還的詳細解釋
放還的解釋
釋放回家。《周書·明帝紀》:“及諸村民一家有犯,乃及數家而被遠配者,并宜放還。”《水浒傳》第四七回:“二位放心,我這封親筆書去,少刻定當放還。” 茅盾 《子夜》十四:“小姊妹!他們捉了我們五六個人!他們不放還,我們拚性命。”
詞語分解
- 放的解釋 放 à 解脫約束,得到自由:把籠子裡的鳥放了。放膽。放誕。放任。放肆。放歌。放懷。豪放。釋放。 散(刵 ):放工。放假。放學。放晴(陰雨後轉晴)。 帶牲畜到野外去吃草:放牧。放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動,放
- 還的解釋 還 (還) á 回到原處或恢複原狀:還鄉。還俗。衣錦還鄉。返老還童。 回報别人對自己的行動。還手。還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償付:歸還。償還。還本。原物奉還。 古同“環”,環繞。 姓。 借 還 (
專業解析
“放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圍繞着“釋放并使之歸還”或“遣返”的概念。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用例,其詳細釋義如下:
-
釋放使之歸還原處;遣返:
- 指将人或物釋放,讓其回到原來的地方或歸屬者身邊。最常見的用法是指釋放被拘禁、扣押的人員(如俘虜、囚犯)或歸還被扣留的物品。
- 來源依據:
- 《漢語大詞典》:釋義為“釋放使之歸還原處”。
- 古籍例證:
- 《宋史·太祖紀一》:“诏減荊南、朗州、潭州管内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配役人放還。” (這裡指釋放被流放服勞役的人)
- 《聊齋志異·青梅》:“郎若不忘伉俪之好,不以賤質見遺,請俟來春…妾當與郎俱。若以他人為念,無放還之期矣。” (這裡指放歸、遣返)
- 現代語境中,此義項仍在使用,如“遣返戰俘”、“歸還被扣船隻”。
-
(科舉時代)未中選的考生被遣回原籍:
- 在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制度下,指參加會試或殿試但未被錄取的舉人、貢士等,被朝廷遣送回其原籍所在地。
- 來源依據:
- 《辭源》(修訂本):釋義為“科舉時代,未中選的舉人、貢士等,由朝廷遣回原籍,稱放還。”
- 古籍例證:
- 此義項多見于記載科舉制度的文獻和史書中,例如描述某次科舉考試後,“落第者皆放還”。
“放還”一詞主要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釋放并歸還(人或物),使其回到原處或歸屬者處;二是特指科舉時代遣返落第考生回原籍。其核心動作是“放”(釋放、遣送)與“還”(歸還、返回)的結合。
網絡擴展解釋
“放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1.釋放歸還(人或動物)
指将被扣押的人、動物等釋放并送回原處或歸還給原主。例如:
- 古代文獻中常見此用法,如《周書·明帝紀》提到村民被“放還”回家。
- 茅盾《子夜》中描述工人被捉後要求“放還”同伴。
2.物品或債務的歸還
現代用法中,也可指将物品、債務等歸還給原有所有者或債權人,強調責任與誠信。例如:
- 歸還借用的書籍時“閱後放還原處”。
- 涉及法律或商業場景時,表示履行歸還義務。
補充說明
- 詞源:最早與古代法律制度相關,後擴展至文學和社會場景。
- 語境差異:古籍中多指“釋放人”,現代可能更側重“歸還物品”或抽象責任。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或語境分析,可參考《水浒傳》《周書》等文獻原文。
别人正在浏覽...
奧窔百流報恩寺保齡球運動杯筊北門之管禀化策反沉醉尺二圭侈樂仇虜啐醴僀搭砥勵弟佗邸院惡耗構虐官蝦蟇害鳥黑個虹銷雨霁霍然江盜金晃晃灸師捐佩巨輪據義履方匡率攬腳老駞撩吊寥索利賴沒趣搭拉耦麗偏盲坪台乾崗硗瘠圻甸伽尼七肥八瘦刃樹劍山閏雙設利隨俗沈浮探真陶練添房亭吏同甫彤辇團黃微音鋘鋤五繇錫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