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家論 唐 人詩作,多以初、盛、中、晚分期,或以中 唐 分屬盛、晚,謂之“ 三唐 ”。 清 顧有孝 《江左三大家詩鈔序》:“雖體要不同,莫不源流六義,含咀三 唐 ,成一家之言,擅千秋之目。” 姚華 《論文後編》:“可謂六代儷語之佚文,三 唐 近體之摘句也。”參見“ 四唐 ”。
"三唐"是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對唐代詩歌發展階段的劃分術語,具體指初唐、盛唐、晚唐三個時期。這一概念源于明清學者對唐詩流變的系統研究,現已成為文學史研究的重要分期依據。
初唐(618-713年)
作為唐詩奠基期,以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初唐四傑"為代表,繼承六朝骈俪文風的同時開創格律新體。《漢語大詞典》指出此階段"猶存齊梁遺響,漸開盛唐氣象"(引自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1版第163頁)。
盛唐(713-766年)
唐詩鼎盛階段,湧現李白、杜甫、王維等大家,形成山水田園、邊塞戰争等多元流派。《辭源》定義此期為"聲律風骨兼備,中國詩歌黃金時代"(據中華書局《辭源》修訂本第68頁)。
晚唐(827-907年)
以李商隱、杜牧、溫庭筠為代表,詩歌風格轉向婉約绮麗。明代高棅在《唐詩品彙》中評述:"開成而後,藻繪愈工而氣韻稍衰",該論斷被《中國大百科全書·文學卷》收錄(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
此分期法最早見于明代高棅《唐詩品彙》,清代沈德潛《唐詩别裁》進一步完善,現代學者傅璇琮在《唐代科舉與文學》中強調:"三唐之變,實為士人心态與審美範式轉型之鏡鑒"(中華書局,2003年出版)。
“三唐”是文學史中用于劃分唐代詩歌發展階段的術語,其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三唐”指詩家對唐代詩歌的分期方式,主要分為兩種觀點:
該術語多用于古典文學研究或詩歌評論中,例如清代顧有孝在《江左三大家詩鈔序》中提到“含咀三唐”,即指對唐代詩歌不同階段的融會貫通。
與“三唐”對應的還有“四唐”分期(初、盛、中、晚),後者是更常見的劃分方式。“三唐”可視為“四唐”的簡化或變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詩人的分期歸屬或不同分期的文學特征,可參考《全唐詩》或文學史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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