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ccomplish sth.]∶辦好某事
公等錄錄,所謂因人成事者也。——《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2) [bygones]∶已成之事
成事不說。——《論語·八脩》
(1).成功;辦成事情。《左傳·宣公十二年》:“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史記·高祖本紀》:“ 劉季 固多大言,少成事。”《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我看爹爹嘆口氣,自怨不是,走了出去,到有幾分成事的意思在那裡。” 魯迅 《且介亭雜文·中國語文的新生》:“他明知道現在的機關槍是利器,卻因曆來偷懶,未曾振作,臨危又想僥幸,就隻好夢想大刀隊成事了。”
(2).已成之事。《史記·商君列傳》:“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
(3).猶成例。《魏書·禮志二》:“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 殷 鑒也。” 宋 曾鞏 《劉安等中書省主事令史制》:“非習法令熟成事,不能稱其任。”
"成事"在漢語中屬于常用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用學角度進行解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将"成事"劃分為兩個義項:
一、動詞性用法:指"辦成事情,成功",例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此處的"成"作動詞,表"完成、實現"義,強調通過主觀努力達成目标的過程。
二、名詞性用法:指"已成之事",如《史記·高祖本紀》"成事不說,遂事不谏",這裡的"成事"作為名詞短語,特指已完成的、不可更改的事實狀态。
從語義演變看,《說文解字》載"成,就也",段玉裁注"成者,終也",說明該字本義強調動作的完結性。當"成"與"事"構成動賓結構時,既保留動作完成義,又衍生出結果狀态的指稱功能。這一雙重複合語義在《論語·八佾》"成事不說"的用例中已見雛形。
現代漢語中,"成事"常與"敗事"形成反義對舉,如"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俗諺,通過對比強化其"成功完成"的核心語義特征。在語用層面,該詞多用于總結性語境,帶有客觀評價色彩。
“成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辦成事情,獲得成功
指通過努力達成目标或完成某項任務。例如:
已成之事或過去的事
多用于書面語,表示已經發生或完成的事情。例如:
成例或慣例
指已有的規則或先例。例如: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引用、現代釋義及成語擴展,可結合具體語境選擇適用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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