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員居父母喪,喪服未滿,朝廷強令出仕,稱為“權奪”。《晉書·禮志中》:“ 太康 七年,大鴻臚 鄭默 母喪,既葬,當依舊攝職,因陳不起,於是始制大臣得終喪三年。然 元康 中, 陳準 、 傅玄 之徒,猶以權奪,不得終禮,自茲已往,以為成比也。”《北齊書·文襄帝紀》:“詔曰:‘既朝野攸憑,安危所繫,不得令遂本懷,須有權奪,可復前大将軍,餘如故。’” 南朝 梁 江淹 《柳仆射為南袞州诏》:“﹝ 柳世隆 ﹞必能宣弘恩政,威懷萬裡。雖哀疾毀頓,而禮有權奪。”
“權奪”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進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古代官員在父母喪期未滿時,被朝廷強制要求複職的特殊情況。這一用法在曆史文獻中常見:
部分詞典提到其可指“通過競争奪取權力”,但此用法較少見:
解釋類型 | 支持網頁 | 典型出處 |
---|---|---|
古代禮制術語 | 、3、4、5、6 | 《晉書》《北齊書》 |
現代權力争奪 | 、4 | 無明确古籍依據 |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現代語境需注明語義演變。
“權奪”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主要意思是争奪權力、奪取權位。
“權奪”這個詞的第一個字“權”拆分的部首是“木”,使用了7個筆畫;第二個字“奪”拆分的部首是“夕”,使用了4個筆畫。
“權奪”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在古代,社會權力的分配往往是通過争奪和奪取來實現的。因此,“權奪”這個詞正是由這種曆史背景而來。
繁體字中的“權奪”為「權奪」。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以“權奪”為例,古代的寫法可能是「權奪」。
1. 他們為了權奪而展開了一場殘酷的争鬥。
2. 兩個勢力之間的權奪始終存在着激烈的鬥争。
權力、奪取、奪勝、權位等。
争權、争奪、奪權等。
讓渡、放棄、讓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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