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護。 唐 李華 《杭州馀杭縣龍泉寺故大律師碑》:“由是啟禪那證入之門,立毗尼攝護之藏。” 端木蕻良 《科爾沁旗草原》十六:“因為這是自己的祖師,所以大師到這裡,便把聲音放低了,說了幾句私話,要求意外的攝護。”
“攝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詞源背景
該詞源自中國古代養蜂行業。蜂農需精心照料蜜蜂,确保其安全産蜜,“攝”意為照顧,“護”意為守護,後引申為廣義的保護責任()。
文獻用例
“攝護”一詞兼具傳統與實用意義,既體現古代行業文化,又融入現代醫學術語。其核心始終圍繞“保護”展開,適用于描述對人或事物的照料與守護。
攝護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擔任照顧、保護的職責,亦可指代擔任某種角色或職務的人。
攝護的部首是手,總筆畫數為15。
攝護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爾雅·釋俗》一書中,意為擔任保護、照顧的職務。
攝護的繁體字為攝護。
在古代,攝護的字形稍有不同,由兩個單獨的字組成。其中,“攝”字的字形為手執弓矢,表示掌握、擔任的意思;“護”字的字形為手邊握長矛,表示保護、守護的意思。
1. 作為父親,他攝護着孩子們的成長。
2. 警察是社會的攝護者,負責維持社會治安。
攝護所、攝護角、攝護之責、攝護員、攝護團、攝護工
保護、照管、維護、護持、呵護
忽視、放任、漠視、遺棄、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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