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口的意思、不容口的詳細解釋
不容口的解釋
猶言不絕口。《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梁王 ﹞曾使人刺 盎 ,刺者至 關中 ,問 袁盎 ,諸君譽之皆不容口。”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五:“有 弘農 楊蘧 者,曾到 嶺 外,見 陽朔 、 荔浦 山水,談不容口。”《明史·胡翰傳》:“見 翰 文,稱之不容口。” 楊樹達 《<增訂本中國修辭學>自序》:“今年夏間,老友 徐特立 君返 湘 ,從湖南大學書庫借讀此書,謬以為有合于辯證法,亟稱其美,客座漫談,公會宣講,譽之不容口。”
詞語分解
- 不的解釋 不 ù 副詞。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無術。不速之客。 單用
網絡擴展解釋
“不容口”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但根據古籍引證,主流用法應理解為“贊不絕口”或“說個不停”,而非字面意義的“不能說出口”。以下是詳細解析:
基本解釋
- 拼音:bù róng kǒu
- 字面結構:“不”表示否定,“容”意為允許,“口”指嘴巴。字面組合可理解為“不允許說出口”,但實際用法與古籍記載存在差異。
兩種常見釋義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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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一(參考、2)
指“不能說出口的話或事情”,強調保密性。例如涉及隱私或秘密時“不容口”。但這一解釋缺乏古籍支撐,可能為現代誤讀或混淆其他成語(如“不可告人”)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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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二(主流,參考、6、7)
意為“不絕口”,即說話連續不斷,多用于稱贊或熱烈讨論。此釋義有明确古籍來源:
-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記載,衆人對袁盎的贊譽“皆不容口”。
- 宋代孫光憲《北夢瑣言》提到楊蘧對山水的贊歎“談不容口”。
- 《明史·胡翰傳》中,胡翰的文章被“稱之不容口”。
使用場景
- 正面評價:形容對他人才華、成就或事物優點的熱烈稱贊。
例:“他的演講精彩絕倫,聽衆無不稱之不容口。”
- 持續讨論:描述對某話題的激烈或持續談論。
例:“兩人談起旅行見聞,竟談不容口至深夜。”
常見誤區的澄清
部分網絡解釋(如、2)将“不容口”等同于“不可言說”,但根據權威古籍引證,其正确含義應為“贊不絕口”。若有表達“保密”需求,建議使用更明确的成語如“守口如瓶”或“秘而不宣”。
“不容口”的正确釋義應以古籍為依據,理解為因高度認可或興趣而持續談論。日常使用中需注意語境,避免混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史記》《北夢瑣言》等原始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不容口(bù róng kǒu)這個詞是指不允許或不容許發表言論或表達意見的意思。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不”和“容口”。其中,“不”表示否定,而“容口”意為容許說話的口。可以拆分的部首有“口”和“宀”,其中“口”表示嘴巴或口腔,“宀”代表房屋,結合起來表示在房屋内不容許開口說話。
這個詞的筆畫數為14畫,其中“不”部共4畫,而“容口”部共10畫。
這個詞的來源較為常見,它在古代漢字中的寫法為“不容口”。我們可以看到,這是繁體字的寫法。由于繁體字的使用較少,現代漢字正體字的寫法已經變為了“不容口”。
在古代,根據古漢字形體的演變,本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無論古代還是現代,這個詞的意義都是一樣的,即不容許說話。
以下是一個例句:
他們的家規很嚴,孩子們在家裡不容口。
關于這個詞,可以組詞如不容許、不容忍等。而與不容口意思相近的詞有閉口、緘口、沉默等。反義詞可以考慮為暢所欲言、開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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