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正式任命官職前暫時代理。《後漢書·百官志三》:“﹝尚書﹞左右丞各一人……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資治通鑒·晉懷帝永嘉六年》:“ 廣平 遊綸 、 張豺 擁衆數萬,據 苑鄉 ,受 王浚 假署。” 胡三省 注:“假署者,承制權宜而補署,假以職名。”
(2).猶言僞授,僞職。《周書·武帝紀上》:“ 洛州 民 周共 妖言惑衆,假署将相,事發伏誅。”《周書·楊敷傳》:“先是蠻左等多受 齊 假署,數為亂逆。”
“假署”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指在官員正式任命前,由他人暫時代理職務。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官僚制度中,強調臨時性和權宜性。例如:
指通過非法手段僞造或冒充官職的行為,通常帶有負面含義。例如:
總結來看,“假署”既可表示合法暫代官職,也可指非法僞造官職,需結合具體時代背景和語境區分。
《假署》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僞造簽名、蓋章或者職務等。通常用來形容某人冒用别人的名義進行行動。
《假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亻”和“罒”,其中“亻”是指人類,而“罒”是表示筆畫五的部首。
《假署》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的文書制度中,官員在處理事務時經常使用簽名和蓋章來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因此,如果有人僞造簽名或蓋章,就會被稱為“假署”。
在繁體字中,“假署”可以寫作「假署」。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通常将“假署”寫成「假署」。當時的字形稍有不同,但整體結構和現代漢字相似。
1. 他冒用主管的名義籤署文件,被指控僞造了假署。
2. 當你懷疑某個簽名的真實性時,可以向專業人士求證是否有假署的可能性。
1. 假冒: 指冒充或僞造他人身份的行為。
2. 署名: 指在文件或作品上籤上自己的姓名或名字。
3. 假裝: 指不真實地表現或裝扮成某種身份。
僞造、冒用、僞裝
真實、真正、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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