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孤稺 ”。無父或無父母的幼兒。 南朝 梁武帝 《收養孤獨诏》:“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或加收養。” 唐 張籍 《祭退之》詩:“親朋有孤稚,婚姻有辦營。” 清 黃景仁 《高淳先父官廣文處今過斯地不覺怆然》詩:“當日白頭猶哭子,而今孤稺漸成人。”
“孤稚”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素構成及曆史語用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孤”指父母雙亡的兒童,《說文解字》釋為“無父也”(來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稚”本義為幼禾,引申指年幼者,《玉篇》載“稚,幼小也”(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二字組合後,“孤稚”特指失去雙親的未成年人群體,如《南齊書·武帝紀》有“收養孤稚”的記載(來源:中華書局《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二、詞源流變
該詞最早見于六朝文獻,唐宋時期多用于官方赈恤文告,明清後逐漸被“孤兒”“孤幼”等白話詞彙替代。其構詞法屬于并列式複合詞,與“鳏寡孤獨”等傳統恤貧術語形成語義關聯(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三、使用語境
現代漢語中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仿古文體創作,日常口語已不常用。在語義強度上較“孤兒”更具文學色彩,常承載社會關懷的修辭功能,如當代學者研究古代社會保障制度時會援引該詞(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漢語語用學教程》)。
“孤稚”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含義主要圍繞以下兩個方面:
總結來說,“孤稚”一詞以形容孤兒為核心,兼具曆史厚重感與情感色彩,適合用于人文關懷相關的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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