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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之法的意思、不請之法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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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之法的解釋

佛教語。謂佛陀在無人請問時,隨機宣說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淨土法門;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優陀那,意為無問自說。見《翻譯名義集·十二分教》。《無量壽經》卷上:“﹝ 如來 ﹞興大悲,愍衆生,演慈辯,授法眼,杜三趣,開善門,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不請之法”是佛教術語,指佛陀在無人提問時主動宣說的特别教義,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如下:

  1. 基本定義
    該詞源自佛教經典,指佛陀出于慈悲,未經他人請求便隨機宣說的教旨,目的是普度衆生。其内容與淨土法門相關,形式上屬于佛教“十二分教”中的“優陀那”(意為無問自說)。

  2. 經典出處
    在《無量壽經》中有明确記載:“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表明佛陀主動傳授教法以利益衆生。

  3. 形式與意義

    • 形式:屬于“十二分教”中的“自說”(無問自說),區别于需他人請法的常規形式。
    • 意義:體現佛陀的大悲心與智慧,針對衆生根機適時說法,不拘泥于形式。
  4. 注意區分
    部分非權威解釋(如)提到該詞指“未經允許擅自行動”,這與佛教原意不符,需以經典釋義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十二分教”或淨土法門的具體内容,可參考《翻譯名義集》等典籍。

網絡擴展解釋二

不請之法這個詞的意思是指沒有經過請求或邀請而采取的行動。它可以用于形容某人擅自侵入他人領域或私人空間的行為。 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 部首:言 - 筆畫:11畫 《不請之法》一詞的來源比較複雜,目前沒有确切的出處。它常被用于文學作品中,描述一些不受歡迎的行為或幹涉他人的私事。 關于繁體字的寫法,一般是「不請之法」。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還是沿襲現代的基本形狀和結構。 以下是一個例句:他突然闖入了我的房間,完全是用不請之法。 和「不請之法」相關的組詞可能有: - 侵入 - 闖入 - 幹涉 - 突破邊界 近義詞可能包括: - 無禮行為 - 霸道行徑 - 侵犯他人權益 反義詞可能包括: - 邀請 - 許可 - 合法行為 希望這些回答能夠滿足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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