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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之法的意思、不請之法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請之法的解釋

佛教語。謂佛陀在無人請問時,隨機宣說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淨土法門;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優陀那,意為無問自說。見《翻譯名義集·十二分教》。《無量壽經》卷上:“﹝ 如來 ﹞興大悲,愍衆生,演慈辯,授法眼,杜三趣,開善門,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不請之法"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進行闡釋:

一、本義解析

指未經他人請求而主動施予的恩惠或幫助。其中“不請”強調行為的自發性和主動性,“法”在此處引申為方式、行為或恩澤。該詞常用于描述超越常規期待的善意舉動,帶有褒揚色彩。

二、佛學淵源(核心出處)

此概念源于佛教經典《維摩诘所說經·佛國品》:

“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

意為佛菩薩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心,主動為衆生宣說佛法真理,不待祈求即廣施教化。唐代高僧窺基在《說無垢稱經疏》中進一步闡釋:“不待請而悲救者,謂之不請之友”,強調其體現無條件的慈悲精神。

三、現代語義延伸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延伸指:

  1. 主動關懷:如未經求助即伸出援手的行為
  2. 預見性幫助:洞察他人潛在需求而提前作為
  3. 文化傳承:特指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主動保護措施

權威文獻依據:

  1.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1卷第789頁收錄該詞條,釋義為“不待請求而授予的恩惠”
  2.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釋“不請之友”:“諸佛菩薩為衆生不請自來,濟度苦厄”
  3. 中華書局點校本《維摩诘經》卷上·佛國品第一(2010年版)

網絡擴展解釋

“不請之法”是佛教術語,指佛陀在無人提問時主動宣說的特别教義,其核心含義和背景如下:

  1. 基本定義
    該詞源自佛教經典,指佛陀出于慈悲,未經他人請求便隨機宣說的教旨,目的是普度衆生。其内容與淨土法門相關,形式上屬于佛教“十二分教”中的“優陀那”(意為無問自說)。

  2. 經典出處
    在《無量壽經》中有明确記載:“以不請之法,施諸黎庶”,表明佛陀主動傳授教法以利益衆生。

  3. 形式與意義

    • 形式:屬于“十二分教”中的“自說”(無問自說),區别于需他人請法的常規形式。
    • 意義:體現佛陀的大悲心與智慧,針對衆生根機適時說法,不拘泥于形式。
  4. 注意區分
    部分非權威解釋(如)提到該詞指“未經允許擅自行動”,這與佛教原意不符,需以經典釋義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十二分教”或淨土法門的具體内容,可參考《翻譯名義集》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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