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净土法门;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见《翻译名义集·十二分教》。《无量寿经》卷上:“﹝ 如来 ﹞兴大悲,愍众生,演慈辩,授法眼,杜三趣,开善门,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
"不请之法"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阐释:
指未经他人请求而主动施予的恩惠或帮助。其中“不请”强调行为的自发性和主动性,“法”在此处引申为方式、行为或恩泽。该词常用于描述超越常规期待的善意举动,带有褒扬色彩。
此概念源于佛教经典《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
“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
意为佛菩萨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之心,主动为众生宣说佛法真理,不待祈求即广施教化。唐代高僧窥基在《说无垢称经疏》中进一步阐释:“不待请而悲救者,谓之不请之友”,强调其体现无条件的慈悲精神。
在当代语境中,该词延伸指:
权威文献依据:
“不请之法”是佛教术语,指佛陀在无人提问时主动宣说的特别教义,其核心含义和背景如下:
基本定义
该词源自佛教经典,指佛陀出于慈悲,未经他人请求便随机宣说的教旨,目的是普度众生。其内容与净土法门相关,形式上属于佛教“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
经典出处
在《无量寿经》中有明确记载:“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表明佛陀主动传授教法以利益众生。
形式与意义
注意区分
部分非权威解释(如)提到该词指“未经允许擅自行动”,这与佛教原意不符,需以经典释义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佛教“十二分教”或净土法门的具体内容,可参考《翻译名义集》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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