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之法的意思、不请之法的详细解释
不请之法的解释
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净土法门;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见《翻译名义集·十二分教》。《无量寿经》卷上:“﹝ 如来 ﹞兴大悲,愍众生,演慈辩,授法眼,杜三趣,开善门,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
词语分解
- 不请的解释 不必请示。《汉书·五行志上》:“上思 仲舒 前言,使 仲舒 弟子 吕步舒 持斧鉞治 淮南 狱,以《春秋》谊顓断於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颜师古 注:“不请者,不奏待报。”
-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
网络扩展解释
“不请之法”是佛教术语,指佛陀在无人提问时主动宣说的特别教义,其核心含义和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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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该词源自佛教经典,指佛陀出于慈悲,未经他人请求便随机宣说的教旨,目的是普度众生。其内容与净土法门相关,形式上属于佛教“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意为无问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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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出处
在《无量寿经》中有明确记载:“以不请之法,施诸黎庶”,表明佛陀主动传授教法以利益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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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意义
- 形式:属于“十二分教”中的“自说”(无问自说),区别于需他人请法的常规形式。
- 意义:体现佛陀的大悲心与智慧,针对众生根机适时说法,不拘泥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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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区分
部分非权威解释(如)提到该词指“未经允许擅自行动”,这与佛教原意不符,需以经典释义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佛教“十二分教”或净土法门的具体内容,可参考《翻译名义集》等典籍。
网络扩展解释二
不请之法这个词的意思是指没有经过请求或邀请而采取的行动。它可以用于形容某人擅自侵入他人领域或私人空间的行为。
拆分部首和笔画如下:
- 部首:言
- 笔画:11画
《不请之法》一词的来源比较复杂,目前没有确切的出处。它常被用于文学作品中,描述一些不受欢迎的行为或干涉他人的私事。
关于繁体字的写法,一般是「不請之法」。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还是沿袭现代的基本形状和结构。
以下是一个例句:他突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完全是用不请之法。
和「不请之法」相关的组词可能有:
- 侵入
- 闯入
- 干涉
- 突破边界
近义词可能包括:
- 无礼行为
- 霸道行径
- 侵犯他人权益
反义词可能包括:
- 邀请
- 许可
- 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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