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昧死,冒着死罪。沒,通“ 昧 ”。《戰國策·趙策四》:“老臣賤息 舒祺 ,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愛憐之,願令得補黑衣之數,以衛王宮。沒死以聞。” 吳師道 補正:“沒,《史》作‘昧’。”《後漢書·皇甫規傳》:“臣不勝至誠,沒死自陳。”
“沒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基本含義
“沒死”即“昧死”,意為“冒着死罪”或“冒死進言”,常用于古代臣子向君主谏言時表達謙卑與敬畏。其中“沒”是通假字,通“昧”(隱藏、冒犯),強調在可能觸怒君主的情況下仍堅持陳述的勇氣。
文獻例證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文言文分析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謙辭性質。
“沒死”是古漢語謙辭,通過通假字“沒→昧”表達冒死進言的語境,需結合曆史文獻案例理解其文化背景。
“沒死”是指某人或某事物并未死亡或完全消亡。通常用于形容某人戰勝了極大的困難或逃脫了可能緻命的情況。
根據《康熙字典》,“沒”字的部首是白,筆畫數為5;“死”字的部首是歹,筆畫數為4。
“沒死”這個詞來自于漢語口語中的俚語,源于普通話對詞語的靈活運用。它表示某人或某事物沒有像一般情況下可能預期的那樣死亡或失敗,具有誇張和戲谑的語氣。
“沒死”的繁體字為「沒死」。
在古代,漢字“沒死”可以有不同的寫法,例如:「沒死」、「沒殂」等。這些寫法在古代文獻和碑刻中可見。
1. 昨晚這場車禍真危險,但幸好他沒死。
2. 盡管被困在火災中,消防員們奮力救援,最終大家都沒死。
生死未蔔、生死與共、死裡逃生
未亡人、脫險、幸存
死亡、完蛋、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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