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攤派征收。 唐 陸贽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之一:“舊重之處,流亡益多……有流亡,則已重者攤徵轉重。” 宋 李骘 《徐襄州碑》:“至於補累攤徵,有加無減。”
“攤徵”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ān zhēng,其核心含義是分攤征收費用或責任,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攤”指分攤、平均分配,“徵”指征收、收取。合起來表示将費用或責任平均分配給相關的人或團體,尤其用于賦稅或公共事務的分攤。
“攤徵”多用于曆史語境,描述政府或團體分攤賦稅、費用的行為。其效果取決于執行方式,可能體現公平分配,也可能因過度攤派引發民困。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唐代陸贽、宋代李骘的文獻原文。
攤徵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描述政府徵收財産或稅款的行為。它表示政府部門按照一定的規定和程式,強制徵收個人或企業的財産或稅款。
攤徵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分:
攤(扌手部 + 單獨的旦構件)共7畫
徵(彳行軍部 + 化一凡構件)共12畫
攤徵一詞源于古代漢語,它的繁體字是攤徵。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差異,而攤徵也不例外。古時的攤字可能寫作攤,而徵字可能寫作徵或徵。不同的曆史時期和地區都會對字形有所變化。
政府為了籌集資金,決定對企業進行攤徵。
經過居民的抗議,政府決定暫停對農民的攤徵活動。
攤販、攤主、徵收、徵稅。
征用、征收。
賠償、補償。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