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樂器名。《文獻通考·樂十一》:“頌簫尺有四寸,十六彄。”《東周列國志》第四七回:“昔 伏羲氏 ,編竹為簫,其形參差,以象鳳翼……小者謂之‘頌簫’,編十六管,長尺有二寸。”
頌箫是中國古代禮樂文化中的特殊樂器,其名稱由“頌”與“箫”二字複合而成,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以下從語義、功能及曆史淵源三方面進行解析:
一、詞義考釋 “頌”本義為祭祀時贊頌神明的祝辭,《說文解字》釋“頌”為“貌也”,段玉裁注“頌之言容也”,特指宗廟祭祀之樂(《漢語大詞典》第12冊)。“箫”則為竹制吹奏樂器,《周禮·春官》鄭玄注“箫,編小竹管為之”,是周代雅樂的重要組成部分(《辭源》第三版)。組合詞“頌箫”專指祭祀典禮中演奏頌樂時使用的特制排箫。
二、禮制功能 據《禮記·明堂位》記載,頌箫形制為“十六管,陰陽各八”,與雅箫(二十三管)、籥(三孔)共同構成周代祭祀樂器的等級體系(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其演奏場合限定于太廟祭祖、郊祀天地等國家級典禮,具有“通神明,類萬物”的禮教功能(《樂律全書》萬曆刻本)。
三、文化流變 漢代經學家鄭衆在《周禮注》中強調頌箫“以竹為之,長尺四寸”,其形制區别于民間俗樂所用短箫(國家圖書館藏宋元遞修本)。至宋代陳旸《樂書》,已明确将頌箫歸入“雅部樂器”,成為儒家禮樂思想的物質載體(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頌箫”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為綜合解釋:
拼音與結構
讀音為sòng xiāo,由“頌”(左右結構)和“箫”(上下結構)組成。
定義
指古代的一種管樂器,屬于箫類。
形制特征
根據《文獻通考》和《東周列國志》記載:
曆史背景
傳說伏羲氏創制箫,頌箫為其變體,用于禮儀或雅樂演奏。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贊美音樂藝術的成語”,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用。
“頌箫”核心含義為古樂器名,形制明确且有文獻佐證;若需引用成語用法,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考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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