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色、香、味、觸的總稱。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歸心》:“原夫四塵五廕,剖析形有。”《楞嚴經》卷一:“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祗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内。” 真鑒 注:“四塵者,色、香、味、觸也。”參見“ 六塵 ”。
"四塵"是佛教哲學中的核心概念,指構成物質現象的四種細微要素,具體包括色塵、香塵、味塵、觸塵。這一術語源于印度佛教的極微學說,用以解釋物質世界的組成與感官認知的關系。
色塵(rūpa-dhātu)
指通過視覺感知的形态與顔色,如物體的形狀、明暗等。佛教經典《俱舍論》提到,色塵是眼根所對的境界,屬于"五境"之一。
香塵(gandha-dhātu)
對應嗅覺感知的氣味,包含香、臭等性質。《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将香塵歸類為鼻識所緣的對象,強調其無常性與緣起本質。
味塵(rasa-dhātu)
代表舌根感知的味覺屬性,如甘、辛、苦等。《成唯識論》指出味塵與舌識相互作用,是構成物質世界的"法處所攝色"之一。
觸塵(spraṣṭavya-dhātu)
涵蓋身體接觸所感的冷熱、滑澀等觸覺屬性。《瑜伽師地論》稱觸塵為身根所緣,與地、水、火、風四大種密切關聯。
在佛教教義中,四塵與"四大"(地、水、火、風)共同構成物質基礎,但四塵更側重于感官經驗層面的微觀分析。這一概念為"諸法無我"的理論提供了物質分解依據,揭示現象世界的虛妄性,屬于部派佛教至唯識學派的重要哲學範疇。
“四塵”是佛教術語,指色、香、味、觸四種感知對象,屬于“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的組成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四塵指通過感官接觸外界時産生的四種污染清淨心性的現象,具體為:
四塵加上“聲”(聽覺)和“法”(意識感知的概念),合稱“六塵”,代表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對應的外境。佛教認為六塵能染污心性,需通過修行超脫。
四塵體現了佛教對物質世界的解構,強調感官體驗的虛幻性。通過分析四塵,信徒可領悟“諸法無我”,減少對外境的執着。
若需進一步了解六塵或佛教認知體系,可參考《楞嚴經》原文或相關佛學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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