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旗杖 ”。儀仗隊用的旗幟、傘、扇等。《太平廣記》卷四六引 唐 谷神子 《博異志·白幽求》:“俄而有數十人,皆龍頭鱗身,執旗杖引 幽求 入。”《宋史·符彥卿傳》:“ 契丹 大敗,其主乘橐駝以遁,獲其器甲、旗仗數萬以歸。”《清史稿·禮志十》:“行日,工部給旗仗,兵部給乘傳。”
旗仗,漢語複合詞,由“旗”與“仗”組合而成,專指古代儀仗隊列中使用的旗幟與兵器組合。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旗仗本義為“儀衛所用的旗幟、兵器等物”,其核心功能是彰顯威儀、标識等級。例如《宋史·儀衛志》記載“凡大朝會,設旗仗于殿庭”,印證其作為禮制符號的權威性。
從曆史制度看,旗仗體系自周代形成雛形,《周禮·夏官》已出現“九旗”分類制度,包含龍旗、熊旗等不同紋飾的旗幟,象征諸侯身份。唐代《開元禮》完善了旗仗規格,規定五品以上官員可配置不同數量的旗仗衛隊。清代《皇朝禮器圖式》更細化旗仗形制,如“銷金龍纛”專供皇帝使用,體現嚴格的等級制度。
在文化象征層面,旗仗兼具實用與禮教功能。根據《中國禮制史》研究,旗仗中的“旌節”代表使臣權力,“幢幡”用于宗教祭祀,而“金瓜钺斧”等兵器形制演變為儀仗器具,實際功能讓位于儀式審美需求。當代漢語中,“旗仗”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傳統儀式複現,例如曲阜祭孔大典仍保留明代旗仗形制。
“旗仗”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qí zhàng,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文獻權威性綜合判斷:
儀仗用具(主流解釋)
指古代儀仗隊使用的各類器物,主要包括旗幟、傘蓋、扇子等。例如:
比喻性含義(少數用法)
個别詞典将其解釋為“權威與威望的象征”(如旗幟象征權威,旗杆象征支撐),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佐證,可能與其他成語混淆。
若在古籍或曆史文獻中遇到“旗仗”,優先理解為儀仗用具;若需比喻性表達,建議采用更常見的成語(如“旌旗蔽日”)。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清史稿》等權威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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